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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別輕易說分手
作者: 浮浪雲 日期: 2007.08.07  天氣:  心情:
有很多認識我的朋友
ㄧ旦聽過我處理感情問題的經過
就只會產生一個共通的結論

你好無情唷!

其實仔細想想
無論今天是誰先提出分手
也無論這是不是一時衝動
兩個人的相處
出現了這兩個字的空間
是不是就代表了事不可為
我的座右銘是

強求是沒有幸福的

因此我不喜歡勉強在一起的感覺
只要提出了分手
就ㄧ定要分手
這如果是我提出的
那代表了經過了相當長時間的掙扎、考慮及試探
如果是對方提的
那麼我也不會有太多的猶豫
轉身就走是我的唯一態度
或許若干年後
還會再在一起
但不會是當下

ㄧ向認為既然已經是個成年人
就應該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有的事情是經不起太強烈的試探的
或許會有人說~當時只是太生氣不知道該說什麼
             ㄧ時氣憤只好提出分手
那我認為應該要分開一段時間好好想想了
畢竟這樣的話承載著你所無法承受的重量
或許經過ㄧ、兩年的沉澱
回頭看看
才會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那時或許可以再度追求
或許機會不再
但畢竟是自己的選擇不是嗎

既然已經做了選擇
請有承擔的勇氣
別再說

當時你並沒有說什麼來挽留ㄚ

說這些都已經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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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2-15 20:25
她, 48歲,亞洲其他,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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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1-08 13:27
她, 44歲,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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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0-10 23:59
她, 47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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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0-07 23:58
她, 45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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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8-31 01:48
她, 50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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