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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轎車開門 別忘這條法規
作者: 想像的餘光 日期: 2011.04.13  天氣:  心情:
我希望所有駕駛朋友們可以注意一下轎車開門的相關規則及其他別人的安危....我曾因為駕駛人和承載的人不當的或隨意的開門而行走被撞甚至摔車的經驗,這樣的經驗是很可怕的!!也摔斷了我的手環兩只.....所幸只有擦傷..所以特別在此呼籲與公告,希望對大家都有幫助!!!
公告一則:
轎車開門 別忘這條法規 2011年3月1日
法規--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左後門與機車擦撞被起訴 ~~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別忘了還有這條法規!!
台中市一名家長,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與機車騎士發生撞,結果檢察官調閱? 法規,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所以用「過失傷害」起訴開車的家長。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開了左後門造成騎士受傷,最重可以吊扣駕照。
許多家長貪圖方便,都會開轎車的左後門讓小孩上下車,台中市有家長因為這樣的情況與路過的機車騎士擦撞,竟然被檢察官被依過失傷害起訴。
交通鑑定委員會秘書李國權:「車子在停車的時候要靠右邊停車,那左側就有可能在慢車道上,規定從右側下車是安全的考量。」
檢察官援引的就是道路安全法規中的第136條第4款,上面清楚寫著:除非是單行道,不然後座乘客應該要從右邊上下。
如果開左後門因而肇事,不但有可能被計點,甚至被吊扣駕照,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
不管是忘了還是是不知道,這些理由監理單位可不接受,因為法規可是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下車前可得先想清楚開左邊還是開右邊,若開錯車門,小心官司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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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4-15 10:42
他, 49歲,廣東省,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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