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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過就該過去.我們都曾經太傻愛
作者: jojo 日期: 2011.07.11  天氣:  心情:

有一天整理抽屜翻到前男友的信件

一封.一封翻下去..一面覺得熱.一面覺得冷!

熱是..為了當年與男友熱戀時節的感覺如此炙烈..

冷是..這些炙烈的熱情居然都忘了~~

和男友的分手藉口是:我覺得你根本沒愛過我!!


對於我這個疑問..男友三緘其口而不答

而這些舊情書的出現..我好似看見男友倔強而絕望的眼神

:不是我沒愛過你..是你忘了

原來前男友曾經如此愛過我~`我卻忘了

拿出信件來會重新為心理的一絲情思注入生機嗎?

人 似乎很容易遺忘曾經有過的

朋友常跟我說過一句話:過去的就讓他過去..

我也想起看似聰明卻愚笨的渡舟乘客..

再配劍掉入河水中時..不忘記在船上做個記號

計畫等浪小時在按船上的記號找回來 笨吧!

上天對人最大的恩典之一

就是賜給人{忘 記}的本事

讓人們永遠在惡劣的環境中還能存活下去

在刻骨銘心的事..也隨著歲月磨去痕跡


難怪我最近記憶力越來越差了

常常忘東忘西的..

我真不能確定其中是否有...刻骨銘心的事情

但我能作的就是:把他給忘掉...



因為愛過的~~~~都已經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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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7-15 20:12
他, 99歲,台北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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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14 22:25
他, 46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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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14 22:14
他, 46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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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14 22:02
他, 46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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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14 21:54
他, 46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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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14 19:08
他, 46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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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13 12:25
他, 55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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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11 17:56
他, 54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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