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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傳媳傳女不傳子
作者: 愛運動的男人 日期: 2011.03.30  天氣:  心情:





算一算日子離婚都已經超過20年了,一轉眼的時間彷彿昨日的感覺

記得當時離婚時是由我前妻的同學當代書來辦理手續

離婚的重頭戲當然是"財產分配"畢竟這跟日後的生活及財富有直接關係

尤其是不動產是重頭戲的精華也就是說房子歸屬問題

我想大部分離婚的夫妻會先算算房屋殘值剩多少後再扣除貸款後就是屋子的價值

然後還要算當初的自備款,月貸款繳納.....修繕......

等等問題,可謂非常繁瑣的計算與爭執

當男女雙方為了金錢而爭論不休時,往日的恩愛已經蕩然無存,爭的面紅耳赤的

嘴臉只會讓日後雙方更加交惡


我記得當時她的代書同學非常維護我前妻的權益而頻頻向我"曉以大義"

(按當時我名下有兩間台北市的房子)

代書同學是希望雙方一人一棟方式解決而且以比較值錢的民生社區給我前妻

而內湖的挑高大樓歸我

我當時說"給我五分鐘考慮一下"

所以我前妻與代書同學就坐著不出聲的等我回答......

一分鐘.....

兩分鐘.....

三分鐘的時候我咳了一下,兩人很緊張的看我...

第三分鐘半的時候我說了


我名下兩棟房子都歸黃小姐(前妻姓氏),而銀行存款也全部歸她

然後每月我會按時付5萬元做為孩子生活教育費,直到兒女年滿20歲或

是學業完成後終止"

兩人都瞪大眼睛看著我(同學代書顯得特別興奮),然後我接著說



"日後如果黃小姐如要再改嫁則必須將兩棟房子歸我的孩子一人一棟"


就在雙方但書下結束了離婚手續而我只帶著一架鋼琴及兩隻約克夏離開



我的理由很簡單,離婚是女人惡夢的開始,尤其她要養育兩個孩子

雖然她有正當工作及收入但不足以讓我的孩子有較高的水平

房子全歸她是讓她有房租受入外也可以安心的生活

另外5萬元月付安家費是我對她當初的承諾她母親說會照顧她一輩子

的"實現"


也就是說我於20年前就已經開始了財產"傳媳,傳女"的作法


20年過後女兒也嫁了人,跟著兒子也準備今年結婚

前陣子和前妻討論後決定把她名下的兩棟房子及我目前的汐止房子


對兒女們做個交待,以免日後兒女為了房財問題爭議不休而反目


女兒分一間房子給她,兒子不得有異議

另外的一間房子等兒子結婚後媳婦生第一胎完後就過戶給媳婦

而我目前名下的房子等我百年之後由兒女均分


兒子名下之所以沒任何不動產,理由是保護我的媳婦與我的孫子

雖然是自己的兒子但是我仍然不相信"男人"

而且我也不相信我兒子如果有一天離婚後會像我一樣照顧他的妻子

與其如此不如我將房子先傳給我媳婦

其實如果他們雙方感情和睦將不會有財產問題

房子在誰名下都不重要


家母是事後才知道我將所有的財產包括房子都給我前妻,有好幾年的時間

她非常不諒解我的作法,當然身為母親的她是怕我吃苦

尤其是日後如果再買房子是非常大的一件,何況有兩間房子為什麼

不"一人一棟"呢?

其實事後想一想"離婚真好"就是因為離婚後幾乎破產的我"身無分文"而且每月的5萬元

安家費壓力很大,唯一的方法就是不停的兼差賺錢

也因為拼命的兼差讓我無暇去"胡搞瞎搞"


每天眼睛張開就是去賺錢,反正只要有錢賺什麼事都做

大從搬家,收垃圾,資源回收,送報,安親班接送,小到幫人抓死老鼠

打蟑螂,....都做

如果當時不離婚還真不知道會懶成什麼樣子咧

嗯...離婚對我和我前妻來說"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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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06 11:42
她, 61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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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03 11:33
她, 61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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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66歲,桃園市,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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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54歲,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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