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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連他,也不可能是朋友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哇。。。好久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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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好傻好天真
作者: 學會囂張的宅女 日期: 2012.10.31  天氣:  心情:
給未來的我:

一直以為就算分了手的男女朋友。。。

也可以是朋友。。

(我想,會這樣以為,真的是小說看太多了~~~~~~)

有人說,“分手”
只是一個雙方的--重新開始

但是,以前的我、傻的天真的認為結束之後的感情能昇華成“家人”

這。。。。絕對是「宅女重毒太深!!」

現在的我。。。想法沒有那麼肯定了!!



要喜歡上一個人,真的不是一個簡單的事
(沒有像偶像劇一樣,有任何不可思議的遇見與錯過)

想想。。

若是跟一個愛的人分手。。。

(哪有可能心平氣和的還願意當對方的朋友!
不是希望自已美一點,好一點,也要讓分了的對方知道「就算沒有你/妳,我也能過的很好」

要是與一個感覺淡了、只有習慣的人分了

(那,可能還可能心平氣和的可以和對方的另一伴,打哈哈!」


唉~~

這些都是多想了。。。

也許,之後如果真的遇到了

我處理的方式會不同




不過,身為獅子座的女孩,

要先對一個人有喜歡的感覺真的很難

目前頂多就只有“欣賞”

但,要過了那條線,還真不是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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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1-01 01:40
他, 58歲,新北市,傳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1-01 00:21
他, 33歲,台中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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