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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快樂_
作者: 陽光宅男_ 日期: 2011.04.27  天氣:  心情:
這次的話題
一個人與兩個人之間,
不是用"或"下去分別這兩者
這樣看似變成選擇,
但應該是可以共同享受的事情!

兩個人聚在一起的時候,
就好好享受愛的火花。
也一定會有獨處的時候,
那便可享受單人的自由。

雙方的相處在於一個平衡點!
一但失去了平衡就會認為不被受到重視。
所以怎樣經營才是一門深奧的學問...

感情上的主控權往往掌握在
投入最少那個人的手上

愛情中你觸摸到的任何傷痛
都不能悔恨自己逃離愛河而相提並論!
相信我
一些人飽受兩者的煎熬、疼痛…
與其終日沉淪在悔恨之中
周末反覆思量
還不如去承受愛情的傷痛!

在一切的關係裡
誰在意得少,誰就掌握了主控權。
這話沒錯
然而掌握主控權並不代表幸福
而且
我覺得幸福也許來源於…
更在意情誼的人,而非在意少的人!

所以乍看之下,女主角看似犧牲掉單身的自由。
但在我看來,她是多得到了兩個人的快樂!

結論


愛要即時 活在當下!


想要擁有一件快樂的事情是需要有
兩至三件甚至十幾件痛苦與不快樂
的事情去支撐著它!
才能真正的去體會、享受那幸福的喜悅!
人生本人就是苦多於樂,
重點是該怎麼去苦中作樂!!


PS.如果還是沒辦法勇敢的去面對挑戰的話...
  我有認識一個店面
            ↓↓

   可以去那邊洽談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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