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將針對「超時加班致過勞死」立法,課以雇主刑事重罰,六大工商團體今天聯合發表聲明反對這項立法。企業界強調,政府在配合鬆綁相關法令的作法上,大多採取除罪化,如今若只為了制止過勞死個案,而通案處以雇主刑事重罰,是矯枉過正、開倒車!(戴瑞芬報導)
勞委會將針對「超時加班致過勞死」立法,課以雇主刑事責任;尤其將在9大職業病防治中心開設「過勞門診」,一旦判定有過勞,而導致勞工過勞死,將追究雇主業務過失的刑責。
包括工總、商總、中小企業協會、電機電子公會、工商協進會、和工業協進會等六大工商團體,為此聯合聲明表示反對,認為勞委會太矯枉過正!
企業界認為,過勞死個案,如果以通案處理,是無端增加企業經營風險,會影響企業投資意願與競爭力。企業界也質疑,疑似過勞死個案,門診如何認定是個人健康因素?還是因「超時加班」所致?企業認為勞工本人應該是最了解自己健康狀況的人,所以個人應該為自己的健康管理負責,雇勞死不能一味怪罪雇主資方。
六大工商團體聲明指出,政府在配合鬆綁相關法令的作法上,大多採取除罪化,如今為了制止過勞死個案,就通案處以雇主刑事重罰,是矯枉過正、開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