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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別急著刪除舊情人
作者: 千年之祈 日期: 2014.06.16  天氣:  心情:
各位單身的兄弟姐妹們,千萬別急著刪除或封鎖舊情人的手機、Email、MSN、Plurk、Facebook......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你五十歲的時候,是否會和他/她結婚。


我老爸的一位遠房表妹,最近結婚了,她今年五十歲,對象是,她十五、六歲在緬甸一間美容院工作時的老闆。


她當年和這位老闆相愛,但是老闆的媽媽嫌她窮、家世不好,因此強迫老闆和一位比較有錢的女孩子結婚。


老闆結婚後隔幾年,就帶老婆去美國定居。而我爸這位表妹,則是一直都沒有結婚。


去年,她去美國旅遊,好巧不巧,竟然在舊金山的中國城遇到當年的老闆娘。(很扯吧?但這是真的!)


這位老闆娘並不知道老公和屬下的這段往事,因此熱情的招呼她去家裡玩,到家後一聊天才知道,老闆和老闆娘已經離婚了。


老闆娘哭著對她說,他們婚後感情一直不好,等到小孩子都上了大學,才協議離婚。


她聽到後,再三和老闆娘確認,是否和老闆不會復合了,老闆娘篤定的表示,真的不可能復合了。


於是,她要了老闆的電話,和老闆在美國碰了面。


碰面的第一天,老闆就對她說,他一直沒有忘記她,希望兩人能從頭開始。


就這樣,他們結婚了,舉行了一個,遲了三十多年的婚禮。


我媽跟我說這件事情的時候,我想起了張愛玲的姑姑,張茂淵,她七十八歲的時候才結婚,對象是,她二十五歲在船上遇到的青年才子,李開弟。李開弟不是離婚,他是老婆過世後才娶張茂淵。


沈從文曾說,"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地方的雲,喝過許多地方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我爸的表妹,和張愛玲的姑姑,曾經在最美的年華,遇見了她們認為最值得愛的人。


也許有人會覺得,好馬不吃回頭草;
也許有人會認為,那有什麼好慶幸的,雖然結婚了,但雙方早已不再青春;
也許有人會質疑,那男的如果真的愛她,就應該在年輕的時候極力爭取,而不是等老了、永遠沒辦法變成三點整的時候,才來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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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06-16 22:10
他, 52歲,苗栗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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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6-16 19:34
他, 51歲,屏東縣,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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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6-16 17:44
他, 51歲,屏東縣,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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