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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131031
作者: ≡R≡大嬸愛喇賽 日期: 2013.10.31  天氣:  心情:

最近身體欠安很雖小的感染帶狀皰疹(就是俗稱的皮蛇)

右大腿外側三條神經全中獎,醫生說這是一種神經毒感染所以短時間內不可能好 [(-*]

馬的~!挺個大肚子行動已經不是很方便了現在竟然......!哎~!

病懨懨的沒什ㄇ精神,所以各位看倌好友們的留言沒回怠慢了還請見諒嘿~!

皮蛇說是水痘的後遺症,免疫力下降時病毒就很容易入侵,

然後我肚子裡這個正值快速吸收養份長大的時期,所以我就虛了......= =!

這種神經痛在白天還好,要命的是老在晚上睡覺時發作,每天簡直痛得哭爹喊娘!

娘家的阿爸想念我這嫁出門的女兒打電話來問我的近況,

想說不想讓老人家擔心所以輕描淡寫的說已經給醫生看過先吃藥看看囉~

結果晚間阿母打電話來緊張兮兮地一定要我回娘家幾天說是已經幫我找好"收皮蛇"ㄟ師父,

呃......老實說我跟老公都不是很相信這種民俗療法,

但既然老人家要我去那就姑且試試看唄~至少讓長輩安點心。

不過讓我不得不感到神奇的是......

原本醫生開給我的止痛藥都沒辦法止的神經痛在我給師父收了幾回"皮蛇"後那疼痛感就真的減緩了溜~! [:o#]

傑克(誰呀?)這真是太神奇了!(醫生開給我的藥還是有吃啦!雙管齊下咩~)

目前民俗療法告一段落,繼續醫院回診吃醫生開給我的藥(這回換藥了)兩個禮拜後再回診看看復原情況。

另外~

草泥馬個肖婆妳最好適可而止,

有神經病就趕快去就醫別四處擾人!

妳的留言老娘都有摳必留下,

再繼續騷擾我小心哪天老娘我閒閒沒事吃飽撐著把資料收齊拿去告妳騷擾!

威挨批沒什ㄇ了不起,愛寓大小眼要放任妳這種神經病四處擾人還反過來幫妳撐腰刪我日記警告老娘我目前姑且放你們一馬,

我說過,為什ㄇ結婚了還繼續來愛寓那是因為我跟另一半在這裡結識進而共結連理,

這裡有我們的共同回憶所以就繼續留著。

客服人員瞎了眼不分青紅皂白反過來只幫威挨批撐腰意思是有花錢就是老大,

安捏老娘我們也不用熱臉貼冷屁股幫你們打廣告分享我們的喜悅了。

以下,是管理員給的留言~各位善良住戶不是威挨批的看倌們以後遇到類似案件大家自求多福了~!

親愛的公寓住戶您好



由於您日記本內容遭其他用戶檢舉已經明顯違反公寓使用規範第一條第4款規定



4. 住戶間私人糾紛請自行協調溝通,不得使用暱稱、自我介紹、日記文章、留言訊息、聊天室聊天等公開供不特定人瀏覽觀看的方式,公佈提及他人真實姓名,住址,電話,或洩漏足以讓第三者認出對方的資料 [包含公寓暱稱與公寓住戶編號] 發表危害毀損他人名譽的內容,若因致引起任何法律問題,除請自負法律責任外,本站得依法協助檢調單位調查蒐證。



我們將依據公寓使用規範執行標準第9項所載進行處理



9. 日記內容、自我介紹、留言版等公開場合使用足以造成他人名譽毀損的圖文內容

處理方式:

發表內容若屬實請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若無法證實因致引起法律問題,請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第一次被檢舉住戶,公寓會發函警告,並移除違反規定的圖文內容,若爾後仍因同一事由被檢舉,不另行通知直接永久停權處分。



由於您是第一次被檢舉 , 公寓管理單位僅發函警告並隱藏相關日記

若仍有相同的情形並經網友檢舉

公寓將根據使用規範第三條規定

愛情公寓有權逕行移除您的整個公寓檔案

並得暫停或終止服務



希望上述說明您能理解並確實配合

若您有任何的疑問

或是有其他的建議與指教

也歡迎您隨時來信與我們連絡



愛情公寓客服中心 敬上

PS:此為利用管理員系統所發出之留言訊息請勿回覆

~~~~~~~~~~~~~~~~~~~~~~~~~~~~~~~~~~~~~~~~~~~~~~~~

請注意!本人並無公布此人完整暱稱在日記上也無公布此人住戶編號,

所以貴公寓不得以檢舉已經明顯違反公寓使用規範第一條第4款規定來反檢舉本人!

再者,本人對"依據公寓使用規範執行標準第9項所載進行處理"的處理方式有疑問:

9. 日記內容、自我介紹、留言版等公開場合使用足以造成他人名譽毀損的圖文內容
處理方式:
發表內容若屬實請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以下不再贅述)

既然發表內容屬實為何公寓不能秉公處理還要住戶自己去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你們不就已經站在第一線幫善良住戶捍衛權益了嗎?

不能因為對方是VIP住戶就放任其胡亂騷擾人的行為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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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11-21 23:49
他, 52歲,高雄市,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4-11-21 08:16
他, 52歲,高雄市,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4-02-04 03:36
他, 48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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