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草案 一年最多七天
32萬戶勞工受惠 企業年增1.2億支出
行政院會13日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
增加勞工有薪家庭照顧假,一年最多七天,併入事假計算,
預估32.1萬戶勞工受惠,企業一年增加1.2億元支出,
待立法院通過後,明年上路。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將與「職業安全衛生法」同列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
保障工作權益。行政院長吳敦義強調,勞工有薪家庭照顧假是社會關注議題,
指示勞委會備妥說帖,早日完成立法。
未來天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經發布停課不停班時,
勞工如須親自照顧未滿12歲或國小以下子女,可請七天有薪家庭照顧假,
勞委會表示,過去十年各縣市發布停課不停班狀況,每年平均約0.3天,
若以有12歲以下子女共32.1萬戶勞工請有薪照顧假,
估計雇主一年負擔約1.2億元。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受僱者於家庭成員預防接種、
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這次修正草案在第20條增列第二項,
明定天然災害發生得請有薪家庭照顧假的條件。
職業安全衛生法方面,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表示,
修正後的「職業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涵蓋各行各業勞工,
保障人數從現有670萬人增至1067萬人。
新法更有「三管、三防、三保」特色,嚴格保障勞工的健康與安全。
職安法已於9月底由行政院通過核定,其中,多條「六輕條款」入列,
未來重大工安事故最高可罰3,000萬元。
郭芳煜指出,修正後的職安法有「三管、三防、三保」特色。
「三管」是將零售、社工等低風險勞工270萬人,
攤販、計程車司機等自營作業者110萬人及17萬名志工、實習員、
建教生皆納入保障範圍,人數增至1067萬人。
「三防」是機械、化學品進口前要申請登錄並通過評估,
直接於「製造端」防堵不法,高風險產業應定期做風險評估,
防止過勞及職場暴力與職業病等發生;
「三保」為保障健康,職場上應有專業醫師與護理師,
保障工作環境舒適及勞工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