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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分手後, 我還認識妳
作者: Alan 日期: 2011.07.08  天氣:  心情:
在我的自介裡, 有段話是取自這篇文章的, 沒有過不了的事情, 終究還是要覺悟的阿.


分手後,我還認識你,不過不再想見你,你過的好,我不會祝福你,你過的不好,我也不會嘲笑你,因為我們從此陌生,你的世界不再有我,我的世界不再有你。我不能再珍惜你,抱歉,我失去的,也是你失去的。

我把愛情還給你,你把我僅有的一點點驕傲還給我好不好? 我還是會相信愛情,只是不會再相信愛情能永遠。

我們再也不會像以前那樣,以彼此為不可替代;我們再也不會像以前那樣,那樣用力的愛,直到哭了出來。

一天,我終於不再思念他,因為他離開太久了,我的習慣已經不再是習慣。

一直固執的以為面對什麼事情我都能夠坦然的微笑,可是,終於在你轉身決定離去的一剎那,我淚如泉湧,不可抑制。這是,過往的幸福嘲笑著心中的疼痛,原來,世界上最痛的痛是離開。

有一個人,教會你怎樣去愛了,但是,他卻不愛你了。 與其到處找藉口,不如直接說一句我不愛了。 忘記那個人,不如忘記自己,告訴自己,不是怕他忘記,而是怕他有一天重新把你想起。歲月帶走的是記憶,但回憶會越來越清晰。真的有一天,他回過頭來告訴你,他一直在惦記你,千萬不要相信,因為,他已經不是原來的他,而你,也不再是過去的你。 我心裡一直有你,只是比例變了而已。

現在終於到了要分別的時候,他比我先走,我反而覺得有點欣慰。這樣的悲傷,遲早會讓我們其中一個人單獨體會,就讓我來承擔好了。

沒有什麼忘不了的,總會在以後的時間忘了你,先忘了你的樣子,再忘了你的聲音,忘了你說過的話,現在不行,以後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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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5-16 20:05
她, 54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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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5-16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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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50歲,新北市,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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