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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做得到嗎?做不到
作者: 透明瓶中水 日期: 2007.07.31  天氣:  心情:
其實這篇內容昨天就想放上來了

但是我想睡覺,所以一直到今天才丟上來



公眾人物的悲哀──

第一,沒有隱私權

所做的一切都會被誇張的放大,被人拿來不停說嘴

第二,很容易被責罵

好的表現群眾不一定記得久,但壞的表現說不定一輩子都不會忘



籃球比賽身體接觸是一定會有的

被架拐子也是家常便飯

身為籃球員早該習慣

可心情上的轉換卻不是那麼容易就可以做到的

公眾人物也是人,他們不是神

何況神也不是不會發火



我大方承認我偏袒我們國家的球員

但這是應該的不是嗎?

再怎麼說這依舊是我們的國家,他們代表的是我們台灣

你不幫他們反倒去幫敵對的人說話

這不是本末倒置嗎?

一個小動作就讓一群自以為清高的"道德家"把他給罵的亂七八糟

讓我覺得非常、非常可笑!

──只因為賽後沒有跟對方握手

而且他沒有跟對方握手的原因,是那個對手在比賽結束前的四秒蓄意的暗枴架在他的頸上



不明白那群"道德家"的標準究竟是什麼

不拿"我捅你一刀之後你還要跟我說謝謝"這種誇張的情形來比較

但我換個情形來說

如果我今天狠很的賞了你一耳光,然後給你四秒整理情緒

四秒後要笑臉迎人跟我這個四秒前才剛呼了你一巴掌的傢伙握手

你幹不幹?

做不到的話還在那邊批評陳世念批評的那麼爽是怎樣?



"他讓中華隊丟臉"、"小學生的幼稚行為"、"有夠沒品"

甚至連"球品比實力重要"這句話都出來了

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我簡直是笑翻了,很冷很冷的笑翻了

球品比實力重要的話

那還比個屁阿!!

反正我們有得是球品,沒實力也沒差?

那我們乾脆什麼比賽都甭比了!

直接棄權?不必,因為根本連報名參賽都不用了

說出這種話的人一定是個智商低於10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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