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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給交通部及立法院,參考的一封信
作者: 清心望月 日期: 2012.07.25  天氣:  心情:
給交通部及立法院,參考的一封信
清心望月 撰 101-07-23 am 10:20---歡迎轉載

許多交通事故發生,也破壞了一個家庭的美滿,有責任的肇事者,會坦誠自己的疏失,以最大的誠意,協助受難者家屬善後,但遇到像”葉少幫”這類人物,雙手一攤,我沒錢,我有很硬的後台,我媽媽己出來下跪,不然你想怎樣??? 請問一下,誰會信服現況的交通規則??,誰會尊重”憲法”的”基本人權”保障”????.

車是借來的,是別人的,所以,動不了”葉少幫”,那為何不修法呢??? 很簡單啊! 只要立法而己,自然會有助於受難者的家屬索賠依據,以”葉少幫”事件為例,立法院為何不開”臨時會”—“修法”呢???? 修法成,”車子借人,車主必需負連帶責任,保險公司理賠,可減少理賠50%(或更少)”,舉例:受難者要求100%,那肇事者要賠25%(或更多),借人家車子的車主連帶要賠償25%,保險公司理賠理賠50%(或更少),那請問,誰敢隨便借車給別人呢? 若肇事者一時賠不出來,那就由未來的,工作收入,或是遺產繼承,或是贈予…等等收入,由法院依受難者提出的賠償,判決賠償金額,並通知銀行扣肇事者的存款30%,直到償完為止.(類似銀行對待,信用破產的的卡奴),對大眾來說,也多了一層保障,不怕肇事者要賴,這是有益大眾的事,為何聚集一堆選民代表的立法院,沒人提出呢???.

我常告誡我的孩子,車子只是會”殺死人”的代步工具,”不只是殺死別人,也會殺死自己”,所以,我常想,為何汽車製造公司,在銷售汽車的”操作手冊”,首頁,或封面,為何不印出這句----車子是會”殺死人”的代步工具,”不只是殺死別人,也會殺死自己” ,的警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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