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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本週話題
作者:
天天想你-小醬♥
日期: 2011.03.06 天氣:
心情:
-如果與異性分租房間,你會挑不來電的安全款還是俊男美?
這問題直到看到之前其實我從來都沒有想過,只因我一直認為我會跟同性的好姊妹互相扶持地住在一起。
於是我思考了很久,到底我會選擇哪一項。
俊男美女,無庸置疑地命帶桃花,他們像是永遠有放不完的電波與數不清的曖昧,
這世代如此這般日新月異、觀念大膽且開放,我相信只要是這一類型的人,絕對有談過一次或者不只一次以上的戀愛經驗吧。
說句實在話,
能夠與這一族群的人來電,算是自己的好運,我認為替自己的戀愛簿子上增添那麼一筆,是值得開心的一件事。
但這時候就要小心,
萬一我跟他來電了、彼此情投意合,瞬間天雷勾動地火…乍聽之下是很美好,但若那煙火放完、開水不再沸騰了呢?
一起分租的小窩,總會起些很不一樣的化學變化吧?
就算男女之間沒了那種情感也可以繼續當朋友是沒錯,但我也相信挺少人能夠真正地讓情感這麼分明。
畢竟你們還是住在同一間屋子,合約到期前這裡都依然是妳的「家」。
什麼叫做家?就是能夠讓妳好好放鬆休息、沒有外在壓力的地方。
這種情況我一點兒也無法感受到舒服,更何況那男的還在呢,會尷尬死吧。
又不是演電影【同床異夢】,最後男女主角又很美好的在一起…。
別忘了,人家可是俊男美女,愛情像是永遠談不完,難保他不會把他親親愛人帶回他的「家」。
那感覺…可有得受了。
要是我,
若有個地方是我跟他曾經甜蜜生活過、然而回憶卻變成小小音樂盒的時候,
我會想要離開這地方、去尋找下一個小窩收藏它吧…。
所以,
我不認為我會跟俊男同居的…除非我真有把握我能不對他心動、或者心動完能這般情感分明。
…抱歉我做不到,我可不想讓好好的家變成像是MOTEL般,來電就歡喜一場沒電就空虛一場。
(最小的可能就是我跟他能夠天長地久…但公主我談過這麼多次戀愛也沒一次這麼久的,算了吧。)
結論是:談戀愛可以,分租就不必了。
反之,
所謂的「不來電的安全款」…?
這我就有點不太能夠明白,是說第一眼的第一印象就知道彼此沒有那種可能的還是說他的長相就是會讓你望之怯步的那種?
…我想應該是第一種吧,不然要是第二種,
不是說我有外貌歧視或怎樣的,要真是有那種人,一般人也不會想跟他住在一塊兒吧…囧。
(小姐妳都望之怯不了難道還會開口跟他說:「先生我想跟你分租」這種話嗎|||)
所以,若說是那種第一印象便明白我們沒有可能的「安全款」,我會不會與他分租?
其實我真的相信每個人在遇到不認識的人的當下,
絕對是有辦法說第一印象就決定彼此未來的關係。
說得明白點呢,就是當你在看見某位異性的時候,你便會立刻將他安排到你心中該擺放的位置去。
…有可能成為情人、親密關係、兄弟姊妹情誼、好朋友、酒肉朋友…等等。
一見鍾情、二見傾情,便是這麼來的。
每個人應該都懂得,自己什麼該做又什麼不該做,能夠與這人搞曖昧、能夠與這人吐露心事…
不來電的安全款,我想大概隸屬於「室友」、「朋友」…大不了最高級就是「知心」。
雖然感覺上費用支出挺公事公辦,對於異性之間該有的互動少了些甚至是沒有…略顯無聊。
但好處就是,你能夠較不拘束,因為你沒有特別或者過多的情感傾心於他,自然也就能夠顧慮到你自己。
彼此只不過是因為一棟房子而因緣際會,就算他帶了自己的愛人、家人也不怎麼樣,
就算哪天他說我要離開了也許你甚至不會有所感嘆,
緣分起於房子終於房子…。
且若是知心好友,不住在一起你依舊能夠是知心好友,呵。
與這種人分租的好處是,即便倆人是如此的相敬如賓,妳依舊能感受得到一些些的溫暖。
沒有人是能夠完全忍受孤獨的滋味,至少,妳回到家的時候,還有這麼一個人住在這裡。
壞處就是,也許你跟他的互動就只有這樣了。
…我是沒有辦法想像說,我跟他還會有其他的可能性產生,
因為我就是那種第一印象便決定一切的人,我不要跟你曖昧就是不要,我要跟你知心就是知心…之類的。
所以,
結論是:談戀愛沒辦法,但分租可以,至於關係上也許我們能成為好友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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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06 23:54
他, 36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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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06 13:04
他, 39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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