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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美國,燒餅油條,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想說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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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拾金不眛,
作者: 活水 日期: 2010.12.24  天氣:  心情:
再媒體,新聞,大眾的觀感,語論的窮追猛打下,將一位拾金不眛,卻要求法律明定的獎金回饋的女大學生,讓他一夕間成台灣名女人,人人談論,但卻也成了過街老鼠般人人喊打,足見媒體,新聞,語論的力量有多可怕,正面的報導,讓你瞬為全國之寵兒,負面的報導,讓你瞬間聲名狼藉,臭名遠播,置妳於死,
我不想因事與網友辯駁,只是用另一種想法來看此事,一,法律有明文的規定,二,需索自己因得的獎勵,三,沒有道德上的問題,四,不符大眾的觀感,五,缺少了慈悲與同理心,這只是我的感覺,前三項,是撿到錢的人,自己的認為,屬於因得獎勵,以實際面看來,他沒錯,後二項,是沒撿到錢的人因檢錢的人向貧婦強索三成的獎金,造成沒撿到錢人的觀感不佳,在人民的情感面來看也沒錯,所以我又要發表在我身上發生的事件,
小學三年級,冬天,我頑皮與另三位同學,被老師留下來打掃花圃,與廁所,時值冬天,還不到6點,天已經昏暗,和平東路那時還是條窄窄的雙向馬路,而我住在107巷內更也是條小巷子,三輪車跑跑還可以啦,
在走路回家的路途上,我有踢路上小石頭的習慣,如果讓我一路踢回家,我就會將這小石頭撿起來寫上時間年月,當戰利品般的收藏起來,滾動的小石頭蹦到一個鼓鼓的布包前停了下來,布包烏黑油膩,有如我們順手丟棄的垃圾,我一腳將布包踢開,馬上感覺到裡面裝的絕不是垃圾,撿起了布包,沉补补的,還沒打開袋看,我已經知道裡面裝的是錢,我緊張的左右四顧,看有沒人發現,
我鬼鬼祟祟的拐進一條只能容一人行走的小巷弄,打開布包,裡面滿滿的錢,一毛,二毛,五毛,一圓,十圓,五十圓,一百圓,紙幣都用橡皮筋札起,好多疊,我呆若木雞,嚇傻了,從沒看過這麼多的錢,當時心中只有一個念頭,占為己有,帶回家,這樣媽媽就再也不要去幫外國人洗衣擦地了,我可以買我喜歡看的書,我喜歡吃的零食,玩具,
但隨者又出來第二種聲音,掉了錢的人一定很心急,我還是決定先在原地等如果沒人來找,我在帶回家,也算仁盡義至了,天黑了,我站在昏暗的路燈下,離撿錢的現場約十幾公尺遠,心中還是抱有一種壞壞的心態,就算是有人來找,你不問我的話,那你活該,錢就是我的啦,當時心中就是這樣的打算,還都已經在盤算如果沒人來找,這錢我要買什麼,什麼的,再將剩下的交給媽媽,
小時候家貧,媽媽的自尊心特別的強,父親微薄的薪水,還要寄大陸家人花用,剩下的哪夠母親照顧我們三兄姐弟,所以母親才會去外國人家做工,而只要我帶東西回家,母親一定會要我交代來源,不論是同學送的,或我撿的,母親一定會求證,如果我說檢的,一定被扁,因為母親一定認為是我偷的,那我隨口說是同學送的,那一定第二天被扁更慘,在母親到學校求證後,我根本說不出是哪各同學送我的,如今我有這麼多錢,我要先將我想要的一次買光,剩下的錢在交給母親,那就不會被扁啦,哈哈............................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了,冬天的晚上已經夠冷了,在加上心中緊張,一直再發抖,心中也一直期盼掉錢的人不要出現,不要出現,只要一有人經過,我就緊張的連心都快要從嘴裡跳出來了,想說還好,這些人都不像是再找東西的樣子,再等一會,在母親九點下班前,再沒人來問,錢就是我的啦,
算算時間也差不多了,母親也快回家了,我離開站在那等了二各多小時的路燈下,將裝錢的布包放進了書包,往回家的路上走,還不時的回頭張望,看有沒人在找,心想,這你就不能怪我啦,
走著,走著心中出現了第三種聲音,老師說,拾金不眛,送到警察局,才是乖寶寶,好孩子,學校牆壁上的海報有宣導,課本上有寫,老師也有教,那我要當各壞孩子,還是好孩子,一直再我腦中盤旋,唉,決定了,還是當各好孩子吧,說不定掉錢的人比我家還窮,還可憐,經過了家門的路口沒轉彎,直接走向安東派出所,將一袋的錢交給了警察叔叔,在他們的清算下,我才知道,一共有四萬多元,還有二十幾元的美金,他媽媽的,真後悔,我學人家當什麼好孩子幹麻,那時中永和土地一坪才200到500元之間吧,
警察叔叔問了我一些事情,登記了我的學校,學號,家中地址,說要報請學校給我獎狀表揚一番,但心中真的在想,靠,我要獎狀幹麻,我要玩具,我要我想看的漫畫書,我要買我想吃的零食,越想越幹,越不甘心,突然背心一痛,還來不及回頭又幾鞭子下來,打的我抱頭鼠竄,我媽拿著雞毛撣子,出現在我身後,原來已經快11點了,我哥,我姊,我媽,到處在找我,找不到,就到派出所來報案,發現我在派出所裡警察叔叔在問我話,一定是我幹了什麼壞事,二話不說先給我幾鞭子,打給警察看,
在警察的解說下,弄清了事理,我媽又來這套,每次不分青紅,毒打我一噸.發現打錯了,就抱著我哭,我不是壞,我只是好動頑皮一點,書讀的沒哥哥姐姐好,大過不犯,小錯不斷,家中牆上掛滿哥哥姐姐的獎狀,而我每年學校運動大會的獎牌一堆只能放自己抽屜,平平都是獎,為何她們能上牆,我只能放抽屜,哥哥姐姐回來的也很晚,都不會被打,(因為她們都在補習)而我從小到大從沒花過補習費,還是我爸對我好,有一年,我爸對我說,兒子啊,等我死後多分你點錢,我問,為什麼,我爸鬼鬼的回我,因為你從小到大從沒花過家中買參考書與補習費,(扯遠了,還是回到時金不眛上來)
想想事以至此,沒了錢,沒了玩具,漫畫書,零食,還好有張獎狀拿,總可以掛到我家牆上,讓我也可揚眉吐氣一翻了吧,開始每天期盼,學校朝會時,校長將我請上司令台,在全校同學老師面前,頒發獎狀給我,讓我做同學的表率,時間一天天的過去了,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畢業了,校長從沒叫過我,警察叔叔也沒來找過我,掉錢的人也沒來感謝過我,事情就這樣過去了,淡忘了,跟從沒發生過一樣,但對於此事我一直耿耿於懷至今,
如果,我那各時候知道,我可以要求金額總數的3成,我一定會要,因為我們家太窮太苦,我媽就不用去外國人家當佣人,如果我知道我可以要求3成獎勵金,我一定會要,可能我媽就可以拿這筆錢去買地,我們可能成為有錢人地主,如果我知道我可分得3成的錢,我絕對會要,因為是老天給我的福氣,我卻輕易放過,不去爭取,將我帶衰,害我逢賭必輸,不論是賭錢,婚姻,女兒,事業,親人,如果再讓我撿到錢,我一定會強索我應得的3成獎金,我不會在意你是有錢,還是貧困,那是遺失錢的人因該給我的回報,
如果我撿到一百萬,我據為己有,雖犯了刑法上侵占,也有道德上的瑕彘,但誰會知道,錢沒有人不愛的,若我不還,失錢的人,他的損失是100萬,若我還他,他的損失是30萬,他還保有了70萬,那一各比較划算,如果他堅持不給,或一堆理由哭窮喊天的,沒關係,我可先借給他,但他須打張欠條或本票給我,如果都不肯,那對不起,我照法律規定來,到法院告你,要求你返還我拾金不眛但卻屬我因得的30萬,我管你媒體,新聞如何報我語論與大眾觀感如何看我,錢在我的口袋,我用的心安,花的舒服,還可捐點錢給慈善機構,當各善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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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54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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