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房真是人生的一大事,在我們窮困人家來說1.2百萬的房子可要奮鬥十幾二十年的光景才付完貸款,所以能買到便宜的好房還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
我家小妹結婚10年了,好不容易買了間三房二廳的法拍屋,興沖沖的去辦過戶整房,可是問題接二連三的來了,她今年六月辦理過戶,但因颱風天點交時間延至七月底,這時小妹才能進入房子內看屋況,爾後得知七月初大樓守衛放任屋主(但房子所有權人是屋主的妹妹)到屋內搬東西,弄得屋內亂七八糟不說還梯破二扇門,這就是買法拍的悲哀處,自認栽了,事情還沒結束,大樓管委會居然要小妹把六七月的管理費繳清,既然認定房子過戶起該房就是小妹所有,大樓守衛怎可讓別人進入屋子搗毀東西呢,又既然讓別人進入屋內搬東西了那又憑什麼要小妹繳管理費呢????????????????
還有呢.........
這二天小妹接到大樓通知說她們陽台上的逃生緩降梯沒有,要她補上,否則消防局開罰自行負責,天呀!那些緩降設備要1萬多元,這不是屬於公共設施的一部份嗎,這又憑什麼要住戶出錢買呢????????????????
小妹跟我抱怨連連,我只好開玩笑的對她說,你買到土匪大樓了...........
想想我們無權勢的人還真可憐,任由人宰割,滿肚子的怨氣自己吸收,只是不懂小妹的問題真沒解嗎???真要受這怨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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