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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青春小鳥】懷孕女孩的求婚信
作者: Oo無能天使JCanny 日期: 2008.10.26  天氣:  心情:

吾愛:(保護當事人做此修改)

  我曾經問過自己,再有一次人生我願意一樣來過嗎?
  可是這幾天,有了小寶貝,我便很篤定告訴自己:我願意。
  而且是不計結果……

  坦白說,這幾個月來,我相當盡情享受這段愛情;雖然我並不刻意要求未來之路。
  我很滿足告訴自己:只要曾經擁有,人生不也一樣很美?
  小寶貝來得不是時候,也正是時候。他一定是應了你多年前的誓言而來到我的身體裡,如果情緣該了,他斷不會跟爸媽開這種玩笑的…他一定不會想要斷了他的輪迴路。
 
  第一次這麼真切感覺他的存在,早不定時三餐的我,每天都拼命餵飽他。
  我告訴他:如果我沒錢養他,我可以去賺、去借,只要他能平安、健康。
  我又告訴他:要活潑聰明,這樣,不管現在或者將來,爹地才會疼媽咪和小寶貝你。
  我想,他情願來到這世間,過過多樣人生,也不會願意犧牲他自己來成全你對我婚姻的承諾吧?

  他若能做主,他也希望我們聽聽他的想法吧?
  現在,我必須使你明白:最低限度,這是三個人的事,而不是你我倆人的問題。
  表面看來,確實使你承受了巨大的壓力,但是這麼多年來,我尊重你、敬愛你,勝過你對我們之間曾做的任何決定吧?
  以前我就知道兩件事。一是胡大哥曾經告訴弟兄們,也許我沒有討得你百分之百的歡心,但無論我在何時、何種場合,都恰如其份去扮演賢內助的角色,他說我太尊重你了(這是從育、崗、業及三總病房的許小弟那兒聽來的);我很喜歡這份『愛的證言』,不過我更在乎你的真實感受。二是育曾經叮嚀你想過一個問題:我不是一個沒條件的人,我卻待在你身邊守候八年……

  如果我早就要索這筆情債,不會等到今天;坦白說,我原本只是想享受這場愛情,有多久就任多久。現在我只是要小寶貝在『祝福、呵護中出生及成長』,並且希望你明白,我現在不願告訴家人,已經不是當年的好面子了;因為我尊重你,也會使你尊重你自己和我。

  我再告訴小寶貝:不要讓媽咪變得太胖太醜,好在婚禮中得到所有人對我們一家人的祝福與讚美。

  這確實太突然,原本我也這樣以為。這幾天掉了眼淚後,才驚覺,是不是時候又如何?

  婚禮若需要任何費用,我願盡力張羅;願身為前世丈夫及現任父親的你,也想想小寶貝好不容易才投胎來做我們的孩子,別再耍他了!別扼殺他、也別再考驗磨難我的身體了。

  願一切平和美滿。願你克服心中的障礙,明白這一切是主的安排,祂要你全心去愛、去面對新的人生。
  時間不見得是最好的解藥,與其渾噩去等待,不如你一個真心的勇氣。
  主會幫助你,祂不在意你不信祂(就像小寶貝也不會計較我們是否貧窮富貴)。奉主耶穌之名禱告,阿門。

                            你永遠的小小

   


後來,這男孩收到信過了兩星期後才出現。女孩一直在等答案,用眼神在等待。

事情就那樣拖延著……女孩滿心想著,男孩需要時間適應新角色。

有一天,男孩又開車要帶女孩去吃飯。當女孩忍不住想開口問的時候,車子已經停在婦產科門口了。

說好要尊重他一世丈夫、敬他為天為大,女孩沒多說什麼,也沒有淚水,就讓麻醉藥把這六個月的孩子從昏迷的夢中給帶走了。

這是一個真實故事。女孩沒多久就車禍死了;是她自己走到快車道上的。

而那封信的心情,烙在我心間,多月後終於成文、交付給那個男孩。

那個痛,很猛摔的~迴盪在男孩的生命裡。但就一瞬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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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0-27 21:03
他, 34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7 21:04]:

所以你的加油站裡,要把孤單的成分抽離~才能加到好油、享受幸福。

 
時間:2008-10-27 20:54
他, 40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7 21:01]:

雖說男女平等,但是在台灣社會,多數來說,女人還是很以男方為大。

當你是女孩,把對方當做天、當作唯一,會服膺自己心裡的貞操,會把對方的處境看成最重要的。

與其讓男人為難,不如自己犧牲。
如果是我,我也會如此。

 
時間:2008-10-27 20:49
他, 34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7 21:02]:

當時,她,少了【幸福加油站】的鼓勵。

 
時間:2008-10-27 17:45
她, 46歲,台北市,出版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7 21:03]:

愛的深度不同,情意表現就不同。

 
時間:2008-10-27 17:18
她, 40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7 21:04]:

愛情世界裡,總有一方是卑微的~

 
時間:2008-10-27 15:55
她, 33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7 21:11]:

本文男主角當年已經接近30歲了..

其實,願意把愛當做責任來經營,成年與否倒不是第一決定要素。

我親哥哥他在20歲那一年娶了我大嫂,只因為我大嫂已經拿掉兩個孩子了。我哥一半是敷衍、雖然一半也想負責。
後來,我大哥39歲時,終於也是劈腿去...把我大嫂留在名字登記我大哥的房子裡、讓我大嫂離了婚雖有地方住、卻要一直負擔房屋貸款下去
我問我大嫂,人生如果重來,她會怎選擇?她說還是會嫁我大哥...因為,畢竟孩子至少可以享受幾年【有父有母】的日子..總比一開始就單親來得好...
而且當年如果拿掉,可能立刻失去我哥、也會失去孩子、失去再生能力...

 
時間:2008-10-27 15:07
她, 37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7 21:11]:

我週遭很多一樣的卑微例子....以夫為大。

 
時間:2008-10-27 13:48
他, 44歲,新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7 21:12]:

感恩...

 
時間:2008-10-27 13:25
他, 40歲,新竹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7 21:14]:

沒發生時,那個男人男孩也是說他接受呀~
就像第一次讓女孩墮胎時,他就說他會期待孩子再來投胎...

真正遇到時,卻不一樣了。

人生,多數是真正遭遇,才能決定事實。

 
時間:2008-10-27 13:07
她, 36歲,台中市,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7 21:14]:

那男的很快就沒把女孩放心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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