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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該個案是電影『不能沒有你』的翻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1.07.22  天氣:  心情:
該個案是電影『不能沒有你』的翻版-『4歲娃 他親生 認祖歸宗沒法度-律師:請社會處為生父爭監護權』**本文摘自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11/07/20 03:20 洪璧珍、管婺媛/綜合報導
中國時報【洪璧珍、管婺媛/綜合報導】


非婚生的四歲女童娃娃,要認祖歸宗卻四處碰壁!法律扶助基金會彰化分會執行祕書邱垂勳律師說,女童的生母或婚父(即生母的前夫)無法出面,最好應由社會處出面打官司,剝奪他們的監護權,請求法院選女童生父為監護人。


邱垂勳表示,女童未成年,她的生父要請求確認與女童親子關係。依民法相關規定,得先有生母或婚父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並獲勝訴確定判決後才能提起;因此生父的官司在一、二審都遭駁回,並不意外。


要解決女童身分問題,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找到生母與婚父出面,若現在這二個人都找不到或拒不出面,另一種可行的方法,就是請主管兒童福利業務的社會處出面;以生母與婚父失職為由提出告訴,要求剝奪其監護權,並請求法院改定監護人,生父就可爭取監護權。


邱垂勳指出,一旦生父成為女童法定監護人,雖法律上尚未取得親子關係,但生活上如申請健保卡、入學等事項,就可迎刃而解。


內政部戶政司副司長蘇清朝指出,女嬰出生時醫院都有出生證明,並通報家長替女嬰登記戶口,若因「懷胎十月的時間差」而無法作戶口登記,則依照此個案需由生母依據《民法》第一○六三條規定,提出女嬰為「非婚生子女」否認之訴,再依法由生父提出認領之訴。


由於該個案是生母與前夫都「落跑失蹤」,因此依據《民法》規定,子女在未成年時就知道此事者,可以等到成年(年滿廿歲)後二年內提出否認之訴。


不過,由於女嬰目前是「黑戶」,既無戶口、也無健保等相關保障,要等到廿歲才能提出否認之訴,時間恐怕拖太久。對此,蘇清朝說,由於相關情況多由法院作判定,但時間緊迫,他也建議生父可將該個案提報到內政部戶政司,並檢附相關出生證明、DNA檢驗報告等資料,戶政司願協助民眾處理,尋找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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