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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財經櫥窗:財政部金管會重大財經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0.10.23  天氣:  心情:
財經櫥窗:財政部金管會重大財經制度變革**『管理銀行理專 金管會擬採登錄制 』**本文摘錄自中時新聞網 分類:生活情報2010/10/23 22:432010-10-15 01:28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如何強化銀行理專管理?金管會擬採取「登錄制」!金管會主委陳裕璋14日在財委會表示,考慮對銀行理專採取登錄制,儘管理專目前已有許多外部證照,但未來可能還是要考試登錄成為銀行理專,一旦有疏失或詐騙情況,即比照券商營業員或壽險業務員,有3到5年不得再同一行業行銷。

 同時,陳裕璋也表示,銀行局考慮擴大「便裝秘密客」計畫,即由相關人員偽裝客戶去測試各銀行理專,在行銷態度、相關資訊揭露及重視客戶適合度等方面的情況。

 陳裕璋也表示,金管會正在推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草案,未來若行政院、立法院審議完成,將會成立專責的金融消費者評議委員會,專門處理金融消費爭端,也保障投資金融商品的消費者。

 立委蔣乃辛昨日在財委會質詢時表示,金管會應去清查理專究竟懂不懂所行銷的金融商品,他處理的民眾申訴案中,有些是理專從頭到尾替客戶簽署文件,客戶根本不知道自己買了什麼,蔣乃辛要求金管會應該更進一步強化對客戶的保護及對理專的管理。

 據了解,目前理專有多種專業證照,最基本的即是信託證照,這張證照也要登錄,但由於不是所有商品都要信託證照,也可能有理專沒有登錄,在管理上,對理專可能沒有保險、證券強力。

 證期局表示,若營業員有嚴重過失或詐騙客戶等情況,是可解除其職務,3年內不得再出任證券等相關行業營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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