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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財經櫥窗:自今年十月底開始,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0.10.23  天氣:  心情:
財經櫥窗:自今年十月底開始,保險公司若拒絕保戶保險理賠出險,而敘明拒絕理貼理由。**『保險拒絕理賠 未來須敘明理由 』**本文摘錄自中時新聞網 分類:生活情報2010/10/23 22:582010-10-14 11:39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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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委提案保險公司對保險事故拒絕理賠應說明理由。金管會主委陳裕璋今天在立法院答詢表示,拒絕他人應告知理由是大方向,金管會最快月底完成規劃,要求業者敘明拒絕理賠理由。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聽取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業務報告,以及「陸銀來台及本國銀行登陸歸化及監理機制」專題報告,並進行質詢。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詢問,她接觸到5、6家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的案例,都只以「依保險法第幾條不予理賠」一語帶過,保戶因而無法了解具體理由,因此她提案要求業者應敘明理由,並詢問陳裕璋意見。

 陳裕璋表示,他支持在大的基本原則上,拒絕他人應告知理由;金管會將儘快規劃,最快月底完成,未來業者拒絕理賠應敘明理由。

 盧秀燕也說,保險公司應檢附相關醫療說明、醫事證明等支持拒絕理由,甚至對部分理賠也應該有相關證明。

 陳裕璋表示,保險業者可取得的資料範圍需再研究,因為有些資料取得不易,且有相關成本負擔問題,他指示保險局再深入規劃,儘快完成。9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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