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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曖昧的味道
作者: 小玉 日期: 2012.08.17  天氣:  心情:

曖昧,對很多人而言,又是心酸又是難過的,因為兩個人的感情還沒到戀人,卻又超越了友情,而且你根本沒資格知道那人是否真心愛你,或只是玩玩;有時曖昧也可以是很幸福,可是所受到的傷害,肯定不會比當戀人的少。雖然說想要真愛就必須放棄曖昧,可是有很多事情不是我們能控制的,否則在如今的世界裡,就沒有“失戀”這兩個字了。

我相信每個人,不論什麼年齡,都曾經歷過那甜蜜有心酸的日子。當然,我也不例外,看見這次的日記主題時,我腦海裡突然出現了一個人,可是不再像以前,心會疼,現在當每次想起他,剩的,也只有祝福了。這件事也過了三四年了,那是我只是綁著馬尾的普通高中生,那年,學校突然來了一個新的男老師,外表蠻清秀的,他來我班上只是當一個代課老師,他每次教我們課外的數學,可是我班上的學生都是各有各忙的,加上我那愛理不理的個性,所以他只是自己講給自己聽。我和他認識一年,彼此都沒有開口聊過天。直到我畢業的那一天,我和朋友在學校走著走著時,遇到了他,就和他打了招呼後,就聊了一下,然後朋友就建議我們到附近的飲料店邊喝邊聊,過後我就說隨便吧,然後我們便一起去了。最後他就留下了臉書說,畢業後要是遇到了什麼問題,就問他吧。回到去,我就加了他。由於我們倆都非常少上線,一封訊息的回复總是三五天後才會收到的。當彼此熟了一點後,我們就交換了msn,這讓我們的感情更上一層樓,每天彼此聊完天后,就會期待著下一次的聊天,真的很幸福。最後我們也交換了聯絡號碼,還記得第一次約會時,他進了我家裡,和我爸媽打招呼,我爸媽對他的印象是很不錯。

他為我做過最感動的事情便是,有一次我穿著一對高跟鞋出門,晚上他載我回家時,看見了我的腳趾通通都磨損流血了,他馬上到附近的藥方買墊高跟鞋的,和一支藥膏,然後幫我搽,我當時真的非常感動,雖然過後我發現他買錯藥膏,呵呵。我們就這樣子曖昧了3個月,可是因為某些原因,我們沒辦法成為戀人。過後,我繼續喜歡了他2年多,就算後來他有了新女朋友。

後來我慢慢了解到,就算現在他沒有了女朋友,我們還是沒有辦法回到過去,因為時間讓我們都變了。
有時,強摘的瓜不甜,這句話是真的
我很感謝他,給我留下了最美好的回憶,這是就算過了另一個10年,也不會改變
他值得比我更好的女生留在他身邊
也很感謝老天,讓我放下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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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19 21:40
他, 37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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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9-27 03:23
他, 33歲,台中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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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9-11 20:14
他, 43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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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9-11 20:13
他, 43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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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9-01 03:33
他, 43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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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31 03:15
他, 39歲,新北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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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30 14:00
他, 43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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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30 02:48
他, 65歲,基隆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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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29 22:02
他, 55歲,嘉義縣,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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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28 22:31
他, 36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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