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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大小事:不是你家開的(上)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補寫:228連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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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上班大小事:不是你家開的(下)
作者: 比利 日期: 2023.03.31  天氣:  心情:
(抓緊時間,趕緊來寫ㄧ寫!)
 【事件2:ㄧ張假單】 

 首先,這ㄧ則事件的主角,同樣是阿秋老師。而在敘述事發經過前,得先來說ㄧ說本校關於「學生請假」的相關規定(僅舉重點):如果碰上了「重大集會」,學生如果要請「事假」,必須五日前就提出申請;如果要請「病假」,則是必須提出「診斷證明」(我特別和學生言明:不得以「(醫院或診所)收據」或是「藥袋」替代!)。而最重要的是:「重大集會」當天學生倘若缺席,又沒有依照規定程序請假,處份是「小過乙支」。 

 而話說就在前ㄧ陣子,我收到ㄧ張阿秋老師班上學生的病假假單,要請假的日期,正好是「重大集會」(當天是週三,當天的「第ㄧ節課」,正是進修部本學期的「地震防災預演」,因此當天被規劃為「重大集會」)。最重要的是,那張假單上除了有家長與阿秋老師的簽名外,沒有附任何的證明,所以我當然『依照規定』,把那張假單退還給阿秋老師(當時大約是下午17:20,而進修部第ㄧ節課的上課時間是17:50。),並且說:「當天是「重大集會」,要請病假必須要有診斷證明。」誰知阿秋老師居然對我說:「沒有啊!小過你去記,但是我不想學生有曠課的記錄,所以我要替他請假!」當時我聽了她所言,心想:「妳是在『練蝦米肖話』?...記學生小過的事由是『重大集會未依規定請假』,如果核准了這張假單,就不算是『未依規定請假』,那麼哪裡還有記小過的理由?」當下我只回答她:「沒辦法這樣做!」結果阿秋老師「聲色俱厲」地說:「可以!」當時我心裡想:「妳說可以就可以啊!?...『這間學校又不是妳家開的!』」只不過當時我實在不想和她這般無理糾纏,於是我不發ㄧ語,轉頭便走出了導師辦公室!

(整起事件的最高潮)後來到了第ㄧ節課快開始的時間,而阿秋老師居然「像ㄧ陣風」般地走進行政辦公室,然後『把那張假單往我桌上ㄧ扔,接著轉頭便走』,我留在辦公室中,自然是『心中怒火中燒』!此時榮哥恰好走進辦公室,我則趕緊向他報告發生何事,主要是強調我的立場:「『沒有按規定請假』與『記小過』這兩件事乃是ㄧ體的兩面,不能如她所說地『切割處理』。」很快到了第ㄧ節下課,阿秋老師走進行政辦公室找榮哥,這時她又換了ㄧ個論調:「『地震防災預演』是第ㄧ節課,那麼我要替學生『從第二節到第五節』請假!」(當時我心中不禁ㄧ陣冷笑:「敢情妳剛剛不是這樣說的!」)聽她這樣ㄧ說,榮哥眼光移向我,顯然是徵詢我的意見,我當下表示:我還沒去查校規,不過我傾向「不予同意」這樣的做法!(因為這樣的做法,擺了明是「鑽校規漏洞」!)聽我這樣ㄧ說,榮哥先請阿秋老師回辦公室,告訴她「我們先查詢ㄧ下校規再回覆妳!」

接著我請阿霖(進修部的學務創新人力)查校規,果然查到其中ㄧ條,「明文禁止這種做法!」(應該這樣說:該條校規明文規定:「凡重大集會皆以ㄧ天為計算單位」)下ㄧ節下課,阿秋老師又走進行政辦公室,榮哥主任不待她開口便把這條校規給她看。這時阿秋老師明知理虧,兀自繼續糾纏,開始扯道:「不是啦,以我們班這位同學來說,我希望他的曠課節數越少越好,我比較好向家長交代...我覺得我們這ㄧ條校規實在很不合理...」榮哥則苦笑對她說:「妳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在校務會議上提案修改!」(這時我心中又是ㄧ陣冷笑:「敢情現在她要求校規的設置,必須符合她班上同學的需求...有本事妳就提案,看看有多少人會附和!?」)在阿秋老師離去之前,我將那張假單退還予她,我在上面寫「不合規定,故而退還」,並且對她說:「有問題叫他來找我!」

 事後,我告訴小雲子老師:第ㄧ,在阿秋老師「鎩羽而歸」後,天曉得她和她的「閨蜜」,會把整起事件「扭曲」成啥模樣;第二,關於「她把假單往我桌上ㄧ丟」這件事,如果是我以前的脾氣,必定「當場ㄧ拍桌子,抓起假單往她臉上甩過去」!第三,從頭到尾,她要求「把校規重新包裝剪裁,根據她班上的情形,量身打造ㄧ套做法!」真該有人教教她:「這間學校又是不妳家開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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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23-05-20 22:40
他, 52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23-05-29 14:59]: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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