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社區發生一件事業,就是社區大門口劃了黃線不讓人停車,結果有二位不同意見的小姐出來吐槽,A小姐提議不可停車停放過久,找主委談,主委裁定可停放但不能超過30分鐘,要管理管制,我們就照辦,事情來了,B小姐要停我告訴她不能停太久,她沒有停開走了,以前沒規定時,我們會給住戶方便,但8點30分左右,晚班給一位住戶停車,B小姐有看到,9點多她就下來看車子開走沒,晚班同仁忘了打對講機請住戶開走,就從昨天晚上罵到今天還要我跟她道歉,又不是我的問題,我們只是依委員會主委交辦事項辦事有錯嗎?說白一點就是自私,以前可以現在不行,規定又不是我們管理公司定的,是委員會主委說的,委員.主委都是多數住戶票選出來的,一般事務主委就可暫時裁決,如有爭議再開會決議,一點小事也要開個臨時住戶大會來表決,那就永遠開不完的會,在浪費社區的錢.
話說回來,那一個社區前面及車道口劃線是有正式公文申請劃的線,應該都沒有,都是建設公司或委員會自己劃的,就算有人在大門口停車不要停在車道口又如何,又沒有違規停車,因為線不據法律效率.
有時做人真的很難,請大家要有寬容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