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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多虧她,讓我成長了
作者: 過客 日期: 2010.10.23  天氣:  心情:
這是一段我永久不能忘懷的烙印
曾經有過一段四年半的感情
看似很甜蜜 其實 是段不堪回首的過去

在那時候我只是個半工讀高職夜校生
在網路聊天遇上了她 也開啟了和她的一切!
他人在台中讀書 外加住校
為了她 我曾經冒險去她女生宿舍過夜
為了她 我和我家人不惜翻臉也要和他再一起
交往的這兩年半 我每個月都上去台中兩次

直到..
升上三年級 由於他家人的緣故 無法再提供資金讓他讀書
我就毅然決然的叫她從台中下來屏東和我生活
但這當中我只是個7-11大夜班 薪水頂多兩萬
我說 你也就必須要工作 才有辦法維持生活
她也說好 但是 事情不是我所想的這樣..

在這之後的兩年 她每天就是去網咖打電腦
累了就回去睡覺 叫他找工作一再推拖
每天吃喝玩樂 不願工作 即便找到工作
累了就不想去 叫他去工作 還要被她兇
衣服髒了 我卻要幫她洗(曬)衣服 兼顧他三餐

我突然覺得我好累 當我想跟她分手的時候
我發現如果我和他分手 她會無法生活
因為他沒車 沒錢 沒經濟來源 一切都是我供應它
只好就這樣忍下去 繼續這段沒感情的愛

但是到頭來
她可以為了網路遊戲 可以和網友說他沒男友
可以和網友大談網愛(性) 無視於我的存在
甚至欺騙我專程上去桃園 和網友網聚跟網友發生關係
這都還不諷刺 我被戴綠帽 還是在朋友喝醉跟我說的
我只能說 我大概是天底下最白癡的那位吧 還是最後一個知道
在這之後我們不和平的分手了 也拿走了我的押金!

再一個夜晚裡我沉澱了我的思緒
我算著我的存款簿 我發現 再這四年半裡
我曾經擁有人生的第一桶金 卻被我和他用光了
我和媽媽之間母子感情也破壞了 跟朋友也不相往來
真的就和大家說的 我真的是人財兩空

我花了很久的時間 才恢復母子感情 也和朋友從新交陪

以上就是 我曾經為愛瘋狂的慘痛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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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8-03 12:02
她, 37歲,台中市,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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