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的,故意去凌辱或毀滅別人並非高尚的舉動,很明顯的,忽視那些你招致來依賴你的人的需要,也同樣的不妥. 你的責任是令他們獨立,教他們盡可能快速且完全的知道如何沒有你還能過日子,因為,他們需要你才活得下去的話,你對他們而言,就非一項賜福,只有當他們醒悟到你是不必要的時候,你才真的是他們的賜福"
這是我最近看的書裡的一段話,可適用在父母對孩子身上!
長長十二年的國教,卻沒有教育父母如何做父母,王姓兇嫌是啃老族,必然父母溺愛,但是面對社會卻無法適應,畢竟社會不是父母,不會包容他,因此壓力造成他吸毒逃避現實,而吸毒讓他失去靈魂,做出泯滅人性的事!造成了兩個家庭的破碎和悲劇...
在夜深人靜,沒有毒品沒有人的時候,他會想的是什麼呢? 除了小燈泡天真無邪的小小身影外,他還會憶起什麼呢?當他遠離愛與關懷,只剩被唾棄與毒打外,什麼都沒有,會不會死都比較好過些呢? 基於這樣的理由,我贊成判他死刑,因為往後的日子,他必然活的生不如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