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難免都會受到些傷害。
有的傷害是一時的,有的傷害甚至是永久的。
有的是傷到身體,有的是傷到心靈。
身體的傷害有暫時的、有永久的;心靈的傷害亦復如此。
有的傷害來自外部/外在的人、事、物;
有的傷害則是自己造成的。(甚至是自找的)
傷害發生,很多人習慣於追究傷害的來源/原因,
其實,當傷害發生之後如何面對,更重要。
因為,一來傷害既已造成,即使能查到水落石出,
揪出原兇、找出真相,對已造成的傷害還是於事無補。
二來,即使這可以讓你稍得安慰,但在追查的過程耗時費日,
其實受到傷害可能會更擴大,最後再多安慰也沒多大用處。
所以,一但傷害發生,我們應該做的事是:
損害控管,讓傷害減至最低
即使是永久性的傷害-醫學上稱:永久全失能,
比如身體的某個部位或器官,已經永久全失能,
我們還是可做損害控管;假使左眼失明,
第一步一定要全力保住右眼,右眼千萬不可再失明。
左耳失聰等等也都一樣。
如果不是永久性的傷害,更要做損害控管,
假使左眼受傷,那得盡力保住,讓它可以恢復功能,
而不至於永久全失能。
身體上的傷害如此,心靈上的傷害也如此,
不過,可能稍微複雜些。
因為,人如果心靈受創傷,大部份的原因是外在的,
是受到他人的傷害,更特別是受到親近的人傷害,
才會造成心靈的傷害。
外人所造成的傷害常在我們身上留下傷痕,
最後就導致我們的心靈有烙印、也受傷害,
很多時候,一輩子也走不出心靈創傷的陰影。
可是,如果我們一輩子走不出陰影,受苦的是我們,
加害者點不會因而受報應,因此,我們得設法走出傷害的陰影。
(有時復原會是冗長的過程……)
養傷(內外傷)期間不宜熬夜熬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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