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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搞不懂
作者: Uchi 日期: 2010.09.20  天氣:  心情:
曖昧 就是兩人小小的情愫在開始發展的關係
戀愛 就是過了曖昧期已經互相告白甚至認定對方就是情人的關係

可是你永遠都想不到

這兩種 就常被某些賤男人跟賤女人 並用在一起

是的.. 就是 跟女友談了戀愛
     卻在背後跟別的女人 搞曖昧
至少我看到很多這種人

我搞不懂..既然你有種跟別的男人/女人說你最愛的是她/他
那你又為何 沒有辦法跟妳的那位所謂"根本不愛了"的過氣女友/男友說分手
怕他難過 怕她傷心 還是怕她/他報復
我講真的真正有種的人 提得起 也絕對面對得了
我在這也不是說曖昧不好
我支持那種 兩個單身的 男女 發展小小純情、大大激清的 曖昧關係
但如果你已經有了另一半, 請去先好好的對你的另一半交待完
單身了 你愛跟誰搞曖昧 那就是你家的事
我最看不起的 就是 只會用因為覺得他/她很可憐、因為還對她/他有感覺講不出口
然後就周旋在兩個人之中徘徊不定
我告訴你 如果真的這樣
那你就是 賤人..
遇到 悲慘的下場 也是你的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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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9-20 13:53
他, 39歲,新竹縣,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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