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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3的日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唱歌~好久不見的朋友+巧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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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死金毛偷我兩次酒喝~看
作者: 酷妹芭比♥ 日期: 2010.05.14  天氣:  心情:
8-}
<br>喔喔
<br>昨晚去LAVA人爆多低˙跳起來沒之前的FU@-)
<br>馬的~隔壁的金毛先生˙你偷我們的酒喝很不要臉捏!
<br>道歉就沒事嗎?自己排隊去買酒˙沒水準
<br>第二次被我逮到= =
<br>
<br>被很多人搭訕˙一樣懶得理˙最多給個回應:敬酒˙點個頭˙一個微笑
<br>然後就自己跳自己低˙有幾個找我去前面舞池跳˙我當然都拒絕阿!才不要人擠人勒[-(
<br>還有LAVA攝影師要拍我˙我也拒絕阿!因為我不喜歡拍照[-X
<br>
<br>喔喔
<br>還有外國人來纏˙我又聽不懂英文˙別來煩我 :-$我會用日語回答
<br>要聽不懂˙大家都別懂/:)
<br>
<br>我就是這麼靠北~怎樣˙放狗咬我阿!/:)
<br>
<br>我只有理版上的網友˙每個都可以等到回覆
<br>除非奇摩系統怪怪低˙把回覆信件歸類到垃圾信件
<br>我回覆率100%不是當假低˙別來跟我抱怨了
<br>[-X
<br>
<br>也不要以為在我這理大家˙就一直約我出去
<br>我有自己的朋友都喬不出時間
<br>別再這囉唆˙不要方便當成隨便 [-X
<br>
<br>就在夜店有個白爛搭訕說
<br>他不想認識我˙但想知道我名字
<br>我回答:不想認識我也不需要知道我的名字 B-)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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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8-28 17:04
他, 45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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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28 12:57
他, 42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26 23:13
他, 38歲,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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