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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被通緝了=口=?!
作者: 芷萱 日期: 2007.09.01  天氣:  心情:
  
  八月三十號那天,是學校的註冊日,我趁著那天只有半天,給他~
  
  搞˙失˙蹤~ =口=?!(網友們紛紛舉起拳頭)
  
  我先到台南去晃晃,然後因為錯過時間,所以沒有訂到火車票,就沒有照原訂計畫到中壢的外婆家。
  就這樣,我再台南待了一整天,好吧,相信有人看到這裡,應該會問我晚上睡哪啊?怎麼洗澡啦?
  
  晚上我睡便利商店,不用懷疑,要相信你的眼睛,我真的睡便利商店,七開頭,一結尾的那間。
  店面大一點的便利商店都會設有吃飯的桌椅,我買了一點熱食,然後吃完就睡,雖然我覺得對那邊的店員很不好意思,可是外面黑漆漆的,有神經病患還有怪叔叔,便利商店安全多了。
  
  洗澡...這個...我在火車站的廁所用濕毛巾擦身體而已耶=口=  沒辦法,我到台南時,身上只剩650元而已,睡一晚旅館要550元Q口Q 實在是付不起......

我這種行為是很不理智的,小朋友不要學喔=口=  
  
  後來才聽說,阿娘透過人脈關係,一傳十、十傳百的,幾乎全高雄的人都來找我 (懺悔中)
  隔天我才照預定計畫做上火車往外婆家出發,當然,到了外婆家,大家才沒放過我,婆婆媽媽一個接著一個來,淚眼汪汪的來訓話,早上總共用掉5包衛生紙,大包的那種喔。

  下午,不用說,繼續被訓話,衛生紙還是用掉很多。

  
  你問我日記寫的這樣快樂,到底有沒有在懺悔。
  我當然有,只是覺得事情都過去了,寫的這麼嚴肅有啥用?
  就像你朋友自殺未遂,躺在醫院哩,你去探望他,難道你還會罵他嗎?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不會,因為知道這無濟於事。
  
  現在我們家正處於要重新開始的狀態。
  這正是我要的結果。
  
  雖然過程、手段都激烈了點。
  不過,這算是種HAPPY END吧?
  
  
  P.S.哥啊,你有種跟我說妳媽會擔心,叫我趕快回家。
    你自己才應該趕快回家啦!= 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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