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82634
 魚腥草的味道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Common Law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留言也可以有小助手!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遲到-這種惡習
作者: 魚腥草的味道 日期: 2012.09.26  天氣:  心情:
情況一:
約板橋大遠百,某餐廳,約十點半。
我住信義區,搭大眾交通公具前往,公車-轉捷運,坐到板橋捷運後,走路前往。
因為從來也沒去過,所以我大概10:10不到,就抵達板橋捷運了,10:30不到就到大遠百了,連百貨公司都還沒正式開業呢!!!我就到了-- --
對方,住三重,機車,十點半都還沒找到大遠百,等對方到時我的前菜、沙拉、湯、都用畢,要上主菜了。
遲到理由,沒去過,所以找不到路...迷路了。

情況二:
約京站,十二點
我,同上,公車-轉捷運,走路前往。
京站我很熟了,但是我也還是11:30就到北車了,慢慢走路邊逛到京站。
對方,相同方式前往,再度遲到半小時!!
遲到理由,一樣!!沒去過,到達停車場時間已經11:55,因為有超多機車在等著進地下停車場,不知道停車還要等多久~所以..遲到半小時。


遲到-這種惡習
真的很令人厭惡!!
尤其第一次約會面就遲到!而且遲到半小時
真的很讓人火大....
緊接著第二次約會又遲到!!再度遲到半小時
我真的會氣炸.....
我這樣就氣炸,算是耐性很差吧!我想
但我就是討厭「遲到」這種不禮貌的行為!!
我自己很討厭人遲到,所以當然也不會希望自己遲到。
所以我以前都會提早出門,甚至因為台北交通粉差!!我會大概多估半個小時以上的塞車時間。
甚至是沒去過的地方,由於不熟悉所以更是會提早~!!

所以我實在有點無法連續接受兩次「因為沒去過所以不知道路,而且ooxxooxxooxx,所以遲到了」

這.....算是「over」嗎??

而且遲到....就會是讓人感覺不爽啊!!!對方活該在那等嗎?這只會讓人覺得「這約會也不是這麼重要嘛」!!

結論就是,同樣的遲到理由吧!!!我氣炸了..... [X(]
標籤:
瀏覽次數:98    人氣指數:1818    累積鼓勵:86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Common Law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留言也可以有小助手!
 
住戶回應
 
時間:2012-10-02 21:03
他, 41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0-01 22:11
他, 42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9-27 00:07
他, 46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9-27 00:05
他, 49歲,台北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