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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想說集(歡迎留言討論)
作者: 活水 日期: 2011.10.05  天氣:  心情:
在這交友網站上.我一直謹守依各原則與分際.我絕不會如飛舞的蒼蠅.主動的在女性網友的版面.這裡沾一下.那裡停一下.在無經過互動交流下唐突的留言.說些無謂的問候或俏皮話.或回應網友日記所寫的內文.雖然我的原則未必符合交友版之原意.但這純屬我個人之風格.但只要女性網友瀏覽我的版面.不論有無照片.我都會禮貌的去瀏覽他的版面.(除非他的版面是封鎖的)觀賞他的日記.並給予10顆心心..對於水晶任務留言的女性網友.我也是歡迎禮貌的留言回覆.僅此而已.
至於好友的分際.我幾乎從不主動將女性網友加入為我的好友.除非是已熟識之網友介紹之朋友.絕非是標新立異.自命不凡.在雙方未經過交流互動之下.僅慿片面的自介.日記文章.照片美醜.就將對方加入為自己的好友.我個人的認為.這是依各不顧及他人意願的行為與極不禮貌的動作.(徵對男性網友)
至於男.女性網友主動的將我加為好友.我也欣然歡迎.並互加好友.另在送上鮮花一束.感謝對方將我加為好友.在網上我從不在意網友的身材容貌.不在意有無相片.在不熟識的狀況之下.我從不會主動的邀約女性網友見面.既使與女性網友邀約初次的見面.我都邀約在我書店內碰面.(絕無商業行為)一.寬廣明亮的公開場所.安全性沒問題.二.讓網友了解我的工作作息.公開透明化.不致有隱瞞欺騙之疑慮.進而相互了解信任.成為生活上實質的朋友.這也是我再交友網上二年最大的收穫.
對於網友心情日記發表的內文或文章.除熟識的網友.我頂多留心心鼓勵或安慰的短句.在無知他的情緒心境當下.貿然的留言評論.長篇大論的意見.未必是明智之舉.甚有可能反壞了剛建立起的友誼.所以我謹守言多必失的分際.盡量讓自己做一位沉默的朋友.除非網友主動陳述.我願做一位忠實的聆聽者.適時的提供一些良性的建言.至於網友接受與否.則不是我不能左右的.
上面所寫的只是讓網友們了解我個人版上之風格.我雖放蕩不羈.時有離經叛道之言.反向思考之論.嘻笑調皮.不論是風趣幽默.或是譁眾取寵也好.但對於網友對我版上風格.日記文章的質疑.譏諷.或持相反意見.我均好言回覆.即使話不投機.決不動怒攻擊.或嚴重警告.不許在上本人版面.最多就是以一種捉狎的自嘲自諷回覆對方.讓對方氣結.詞窮.反不知再如何的回應.最後只好丟下一句.無賴.將咱封鎖.各把各月了.日記嘛.既然公開.就必須接受公評嘛.對於網友持不同之意見.質疑.批評.譏諷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的漫罵.都必須要有接受之氣度雅量.何須動怒攻擊.封鎖對方.而這位女網友我看他還常出現在我的版上.來訪者的小框框內來去自如.
近來一位女網友來我版上.我們相互做了些無文字的互動.她的日記主題.文章.寫的確實是好.有如學術界撰寫研究之論文.在主題之下.她寫著.歡迎留言討論.我個人想法.既已有了日記上交流無文字的互動.他又歡迎留言討論.我就徵對主題做了一些有背她文意的觀點.未料她的回覆帶有些許不悅之詞.我速速留言道歉.她亦禮貌回覆.我謙虛的回說.我書本上的道理懂得不多.社會歷練尚稱豐富.她回文要我多學習.並稱許學者專家.作家.用自己本身豐富的社會歷練與心路歷程無私的貢獻著作做為世人學習的種種學識道理.而我謹以她回文上之專家.作家身份人等.做依各反向的評論思考.專家.作家身份人等.在學術或文章上的貢獻是無庸置疑的.但幾乎絕無豐厚的社會歷練與歷程.我的論述.
他的回文已漸帶火氣.指責諷刺.文不對提.要我無須再來.我回文平和的不論是當紅作家或如我等市井小輩.受到他人的批評時,都因謙虛的接受.無須動怒.(亦有勸他無須動怒之意)並引用當紅作家.吳淡如在宜蘭發生的糾紛.他暴怒的回擊.反受其盛名之害.到最後關店賠錢.意指這就是社會歷練之不足.
未料她暴怒回文.要我有本事自各出著作.吳淡如與他何干.怎能已一各吳淡如來評斷.要我去找吳淡如等語.最後一次警告.要我不要再來.我再次的回覆.如下.您不回.我不來.不就得了.何須與我這不學無術的市井小輩動怒.(他版上年紀90)您息怒.您息怒.甭在意我這狗屁不通的歪理.但心想.不是歡迎留言討論嗎?怎會討論到翻臉罵起人來了.不解.
思前想後.靜思有ㄧ得.原來錯都在我.我文不達其論文主題綱領.字不及她論文之內文大意.我以低俗的市井社會角度.去評論他神聖的學術領域.活該被罵.被罵活該.在此向這位捍衛學術偉大的女英傑.至上我最深的歉意.我市井的歪理.沾污了您聖潔的學術聖殿.對不起啦.
另有一得,若是有人再說歡迎留言討論.我一定立刻消失.連內文都不看.免的又拉起咱的好奇心.手癢就算了.還自顧一廂的伸頭出去.被打的滿頭包的回來.自找的.不敢喊痛.呵呵..................
本人若在日記上若有對事件.觀點分析.評論之文章.本人在文後一定會留上一句,純屬個人觀點,無須留言討論.一是本人文養不足.二是本人或有詞不達意.多有得罪.三是個人觀點非普世之觀點.不論是討論.辯論.純逞口舌.徒噴口水.損人不利己.白耗時間.

本文僅敘述經過.與網友分享.無對與錯之分.各有立場.無須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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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01 17:19
她, 58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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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31 17:33
她, 58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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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27 16:08
她, 58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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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25 12:29
她, 58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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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24 16:23
她, 58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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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23 21:41
他, 48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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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18 10:28
她, 58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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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17 00:04
她, 49歲,彰化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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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12 23:32
她, 58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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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07 22:19
她, 67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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