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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陳冠希錯在哪??
作者: Dilys~公主喵 日期: 2008.02.23  天氣:  心情:

今天在公司的水果報上看到了陳冠希出面道歉的新聞....
也看到記者對他的評論
這件事以經炒了好幾天
在他道歉之前我並沒有特別關心這件事的發展...
我只想知道他什麼時後敢出來說清楚
(我看新聞會跳過很多我認為不重要的.....)
老實說
我個人從一開始就不喜歡他
我一直覺得他是個紈絝子弟,又很臭屁的樣子....

但我覺得那個記者本身或許對陳冠希
有偏見

他對陳冠希出面道歉記者會的結論是
他認為陳冠希沒有道歉的誠意,
他應該為拍攝這些不雅觀的照片對女藝人所造成的傷害及對演藝圈形象受創表達歉意,而不是用那篇新聞搞來做上傳者跟自己之間的責任區隔,而且他認為陳冠希是玩弄那些女藝人對她們造成傷害.......

記者老大
你是腦袋都裝些啥東西啊?你才搞不清楚事情的重點在哪邊吧!!


不要隨便用自己的想法去誤導

閱聽人好嗎!?




我認為陳冠希這次做法並沒有什麼錯~~~



第一
這些女藝人受到的傷害,並不是因為陳冠希拍那些照片使他們受到傷害;而是來自媒體跟那個偷這些照片放上網的人吧!!
那你們這些媒體人指著陳冠希的時候剩下的手指是指向自己的。
這些照片是人家私密的照片,不管放上網的人是因為維修他的電腦看到或是其他管道得到都不應該散播...
本來如果那些照片只是被網友公佈在網路上,沒有經過媒體們這麼努力不懈大幅度報導!
契而不捨的去追問、調查人家結不結婚、是不是要離婚。不會引發這麼大的軒然大波!

第二
陳冠希並不是在公共場所公開拍攝這些相片、影片。

也不是拿來公開販售營利!


老實說這是個人嗜好!自己留做記念或是當戰利品?!
我個人認為跟道德觀沒有關係
如果媒體及公眾要用這模嚴格的標準看待這件事;
那就以後也請媒體不要在拍些藝人走光、或跟拍人家居家或私下的生活情形。
所以群眾也要有同樣的正義感去抵制做這些事的媒體啊!

這個大家都做不到了吧!!人總有些偷窺的欲望....
如果媒體這麼有正義感,有這麼強烈的道德觀!
應該去追查那些在101、國父紀念館這種公開場所拍裸照的那些人。


第三
玩弄這個說法是有點過份了!我懷疑那位記者知道什麼叫玩弄。
玩弄的意思是指狎玩、愚弄人之候嘲笑人家的意思。
陳冠希並沒有強迫這些女藝人跟他交往,也不是用欺騙的手段。這能叫玩弄嗎?

那些女藝人跟他交往是心甘情願的吧!!

大家只注意到女生拍這種照片被公開很吃虧,所以預設他們是受害人的立場!
大家都忽略了一件事;這些女生都不是小孩了,

他們有自己的意識、有思想,是個獨立的個體。當然也有自己身體的自主權

他們也可以不同意拍這些照片。但顯然她們在意識清楚的狀態下並沒有反對吧!!
如果說拍了這個照片曝光了都算受害者,那麼陳冠希也是一個吧!!



第四
很多媒體都開使說陳冠希心理狀態有問題才會拍這些、說他要去做心理治療什麼的....
聽說還有談話性節目在討論這些~~~

所謂的病態是指:


當他這樣的行為會影響到他正常的生活才是病態...


據說這些照片拍很多年了
那麼在這些照片被偷走曝光之前有人說過陳冠希怎麼樣嗎?
有人認為他不能正常生活在這個社會嗎?
沒有吧!!那他並不是病態啊!!

不要在隨便在別人身上做記號
了吧!!



最後
我認為陳冠希真的有做錯一件事~~~~
就是不管當初他拍這些照片是為了當記念或是覺得這是種戰利品。
這種關係到人家私隱的東西

你就應該要妥善的保管好,


沒有盡到保管的責任

才是陳冠希真的在這刺事件中做最大的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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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3-04 17:28
他, 45歲,非洲,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05 23:16]:

你大概沒看清楚~~~
如果照報上寫的時間
他跟張柏芝拍那些照片的時間是她跟張柏芝在鬧緋聞的時候...
那時後張柏芝還沒有結婚....
所以他並不是劈腿別人老婆
換做是我身邊的朋友
我確實一樣不會認為她有錯
而且如果真的像報導說的那樣
那麼正確來說
那些跟他拍私秘照的照片
拍照的時後都剛好是他的緋聞女友
只是時間點上有連接
但是
並不是同時跟那麼多人交往....

這樣你還認為他有錯嗎?
如果大家真的道德標準都這麼高....
現在台灣所有的夫妻應該都是自己的初戀了吧!!

 
時間:2008-02-25 15:47
她, 33歲,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2-24 12:26
他, 48歲,桃園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2-23 02:33
他, 42歲,新北市,行銷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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