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腳鐐的「監控空檔」,再度讓性侵假釋犯,對無辜女子伸出魔掌!
台北一名丁姓男子,過去15年來連續犯下3起性侵案,只要一假釋出獄就再犯,
去年底他避開檢方的宵禁時段,白天跑到西門町,假冒大學生拐騙女子拍畢業影帶,再度性侵得逞。
丁姓松山之狼,再度挑戰司法權威!
這是民國89年,他性侵少女、接受審判的畫面,卻不知悔改,繼續犯下3起性侵案。
去年8月,他戴上電子腳鐐,假釋出獄,卻利用監控空檔,假冒廣電系大學生,在西門町找女學生拍畢業影帶,藉機性侵得逞。
明明銬上電子腳鐐,白天卻能在鬧區犯案,丁姓男子原來避開檢方只監控他晚上10點,到隔天凌晨5點的「宵禁」時段,外出犯案。
浪費法官鼓勵自新的考量,但電子腳鐐確實無法GPS定位,不能24小時全面監控,某些時段形同虛設,
要避免更多無辜女性落入魔掌,檢討電子腳鐐的監控規定漏洞,不能再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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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變態的罪犯應該早早把他抓去槍斃了吧!!
還跟他講人權幹嗎?
還是因為被罪犯性侵的都不是他們人權主義人士的母親姐妹女兒
所以才能讓他們一而再再而三的逍遙法外
反正打著自己有做功德就好,別人的兒女死不完的心理?
那些講人權的人士能補償那些受害女性的精神賠償和生命嗎?
能補償那些失去身旁親人的家屬嗎?
大愛不是這樣做的
佛教都有所謂的因果輪迴,做壞事以後會下十八層地獄接受閻羅王的審判
那為啥人間不能有所謂的因果輪迴,做壞事就要受到同等的懲罰
人生說不定有好幾個十年,壞人更是活更久
被關了十幾年出來反正都覺得人生已經耗在監獄裡了,乾脆擺爛的也大有人在
但放出來後,又會害死多少人
誰敢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