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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奻(ㄋㄢˊ)人不是男人~
作者: Da Jun 日期: 2011.01.09  天氣:  心情:
A害~我真的把日記,當成週記來寫啦!

真的很無奈...這禮拜是~燃燒小宇宙!

客戶端連一拉一,一周內有兩次連上30幾個小時的班,

平均跟周公下棋的時間,只剩3個多小時…

很怕『周公』來跟我的鋼鐵之身討債,唉~無奈啊…

或許這樣的工作時間,不會是第一次,

也絕不可能是最後一次,但希望這種『其中一次』的頻率,

能拉長一點!不然我的鋼鐵之身,也會慢慢的鏽蝕!

 

禮拜六凌晨,剛忙完客戶端的事,準備跟回家陪『周公』,

忽然接到一通電話,是小晴妹媚打來的,電話那頭,

聽到她的啜泣,與近乎崩潰的嘶喊…

我一聽,雖不知她『花生省魔術』?但…心想應該是非同小可!

我要她『Calm down!Calm down!』,同時趕快前往她的住處!

用最快的速度到了她的住處,看到她心碎般的崩潰…

唉~又是一個為情所困的女人!忽然不經意看到她的枕頭,

怎麼有血跡…仔細一看,忽然嚇了一跳!

『媽的~她竟然割挽!』

趕緊回過神,幫她止血…

還好,傷口並不是很深,很快就止血了!

雖然如此,但那手挽上一道道的傷口,真的很讓人心疼!

雖然這是一種傻事,但..實在不忍苛責她!

她還是不停的哭泣,情緒還是一樣激動,

唉~有時候女人的眼淚,真的是男人不想應付的疲累,
最後跟她說:

『妳要相信「秘密法則」啊,妳愈覺得他不理妳,他就愈不理妳!』

她才漸漸平靜下來,並慢慢闔上眼睛睡去…

原來,「秘密法則」不止簽樂透有用,用來救人也滿好用的!

她睡著後,我也不敢離開,擔心她醒來後,又再度失控!

就這樣,一直陪在她身旁,直到清晨8點多…

清晨8點多,她那『該死』的男人,總算回電了,也要過來了!

其實,那時真的想留下來,好好讓那個男的,知道什麼是『該死』!

但…清官難斷家務事,想想,就不要留下當菲力普啦!

 

事後想想,為情自殘,真的是『竹本口木子』!或許,

女人真的為情自殘,雖然我不能認同,但總覺得『情有可原』!

而且我覺得,她的男人,要承擔這一大部分責任!

但…如果男人為情自殘呢?


想起去年的冬天,我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

那是我一位女性友人的男人,因為她們感情出了點問題,

結果那男人,竟已死相逼!

(迷之音:我真的很不想用『男人』,來稱呼他,下面我把他改為『奻(ㄋㄢˊ)人』!)

就這樣,我就陪著我那位友人,找她的『奻人』…

兩個人就像白癡般,在台北的街頭,繞來繞去,

我真的覺得,他要死干我屁事啊!如果他真的是『男人』,

就不要拿『死』當手段,很好玩是嗎?這種人,死一個少一個!

只是『友誼萬歲』,我還是陪著我朋友找他,雖然,事後和平落幕,

也證明,她的『奻人』只是用『死』當手段,

他根本沒那『懶趴』去死!對於這種『奻人』,

送他兩個字是『不好』,如果要用最簡單的字眼形容,

就是『孬』!無與倫比的『孬』!

 

唉~為情所困,真的是每個為愛犧牲奉獻的人,所必經的過程!

只是沒有過不去的事情,只有過不去的心情!

當原本看似『天長地久』的愛情,變質成『能撐多久』的鬧劇時,

是不是能讓自己不當個『作繭自縛』的小毛蟲,

而是能灑脫蛻變成『破繭而出』的振翅蝴蝶!

願天下的癡情男女,珍惜自己所擁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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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1-21 14:05
她, 51歲,宜蘭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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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1 15:12
她, 36歲,新竹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3-20 02:23
他, 47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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