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865026
 Leticia✦ℐim逍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紫色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本質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人權」
作者: Leticia✦ℐim逍 日期: 2016.03.30  天氣:  心情:
「人權」不該無限上綱,就算「天」賦人權,也還有真理、良知比天大。
死囚剝奪了善良人的人權,
善良人卻要維護死囚的人權,
這單向自殘式的邏輯,屬於天界的修行,我們本在人界中輪迴,請你們按照人界的思考邏輯,不必當神。

文明社會追求人權的終極目標,該是從此「用不到」死刑,而不是「廢除」死刑。


原文網址: 葉文忠/給廢死聯盟的一封信 | ETtoday名家新聞 |
標籤:
瀏覽次數:344    人氣指數:5784    累積鼓勵:272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紫色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本質
 
住戶回應
 
時間:2018-08-09 20:41
他, 41歲,雲林縣,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8-05-11 15:47
文明社會追求人權的終極目標 該是從此「用不到」死刑,而不是「廢除」死刑
 
時間:2018-05-11 15:44
那死刑的為何只於意識形態??
在唱著貫徹死刑的意義的高調時
試問當四歲人生剛開始被莫名其妙的頭被砍 身首異處死街頭時
或是不敢自殺結果殺了手無寸鐵孩童只因為較好殺
又 或貪財貪念殺身邊熟人時
力挺廢死的意義何在?

憑何 就認為是社會責任
這帽子扣大了

那對於動機不正當的罪犯
社會或受害著還必須擔當這責任有失公平
 
時間:2018-05-11 11:06
他, 49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8-04-24 16:58
他, 49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8-05-11 02:17]:

那是什麼????

 
時間:2016-03-31 13:32
他, 58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