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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做過最賤的事……
作者: 無品芝麻官 日期: 2012.10.05  天氣:  心情:
這一集又來自爆自己的賤事…


今天逛各位澎友們的日記…看到一篇被停權的抱怨…


原來性別不符合會被停權…(大驚),而且對方也有在日記與自介中先聲明此帳號已交由朋友,請朋友幫忙養魚


真的是不明白這種機制有何意義?我上個的愛寓帳號是用男的吶……而且還玩了幾年…但也沒欺騙任何女網友的感情…


這樣有意義嗎?感情狀況、年齡、居住地、職業、薪水…這些資料不都可以自由填寫,要嘛就像婚友社一樣附證明來檢核,不然實在沒太大幫助。


我朋友在這裡認識了一些人,結果發現現實上對方已經非單身。這種人一開始就隱瞞感情狀況還跟對方搞曖昧,才是真正不懷好意的吧。




來聊一下本官做過的賊事…


我曾經在另一個網站,用A男帳號跟某女網友筆戰(戰到她換大頭照),然後再轉換B男帳號跟她交朋友,聽她抱怨A男有多賤…真好玩!

引發這件事的契機,是因為看到她對我的某位女網友人身攻擊……結果我也用同樣方式攻擊她的外型…她馬上就換照片了…

然後她一直跟B男的帳號抱怨,說A男一定是個交不到女友的死宅男… [8-}]



傻女孩…網路真真假假,不用這麼認真啦!還有,下次罵人不要批評對方的外表,因為妳也沒辦法接受別人批評妳的外表,以牙還牙妳就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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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0-09 21:59
他, 42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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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9 14:42
他, 54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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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8 00:23
他, 45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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