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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數不清的對不起
作者: 此帳號凍結關閉 日期: 2010.04.14  天氣:  心情:
 首先必須描述一件陳年往事 真的塵封以久  但現在還是不敢說完全  釋懷     距離現在應有二十年了....二十年前的我 真的可說是 有些許得志  因而不可一世  警方臨檢不停 而後衝撞警 致使成雙方激烈槍戰 死傷慘重 所付出代價 及社會成本 根本無法計算       那一年我才二十二歲 剛出校門不久 以當時的人際關傒  可說是某角頭的明日之星 而我的感情怎麼可能  置於空窗 她  小我一歲那一年也才二十一歲我和她不只 很要好 而且已經論及=婚假 若沒那場槍戰 我和她應該於當時的下個月訂婚了 ...        案發後我因當時就收押禁見 但人還在加護病房中 然而我和她  當再一次見到面時 已經在約兩個月後    她當時也是哭的.. 我光是看  心都歲碎了...,     -而後因官司進展迅速 約一年後地方法院宣判啦    當然是處以極刑    由於這些經歷當時人在押看守所 因是被告身分 所以每天都能接見一次 在當時 他真的是風雨無阻每天一定來看我 我兩於北所面會窗 曾留下許多動人的愛情身影             後又因另案借題台中看守所 他 仍然每天台北台中往返 去看我 而後官司進行高等法院第一次辯論庭十 因其他原因傳他作證 而後 所有唣因從此而起為此作證我非常反感 為何今天所有是與他無關 為何將他簽扯其中 ...,M,,反正這段心路歷程 無法愈於筆下    而後官司進行我則環押台北   在一次接見時  我告訴她  要她明天起不要再來了,,,,這劃一出口不只她呆住了 連我自己也呆住了 這段約完全靜止約三十秒 後她開始大哭  是那種歇斯底里的哭 我真的實在看不下去 先行離開接見室 而後她仍每天來辦理接見我則都拒絕 後來寫封信告訴她 我沒有變心 更沒不愛她 只是就算死罪可免 但活罪也難逃最壞以無期徒刑也要在監十多年對她 何其不公平 我又何嘗願如此 其實最痛的人 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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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7-16 03:48
她, 58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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