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785
 媛柔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法律櫥窗:投資人一定要注意的投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堅持做自己認為對的事』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法律櫥窗:有關於交通意外,台中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0.11.02  天氣:  心情:
法律櫥窗:有關於交通意外,台中地院最新判例。**『掉輪胎連環撞 拖吊司機判刑』**本文摘錄自聯合新聞網 分類:生活情報2010/11/02 02:15掉輪胎連環撞 拖吊司機判刑
【聯合報╱記者李奕昕/台中報導】 2010.11.01 02:28 am


邱姓司機駕駛拖吊車走中山高速公路,被拖吊車輛的輪胎忽然脫落,彈往對向車道釀成連環車禍,有6人受重傷;台中地院認為他疏於檢查作業,將他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檢警調查,灥*拖吊公司邱姓司機,民國97年12月16日駕駛拖吊車由北往南行駛國道一號,在苗栗交流道附近拖拉一輛離合器故障大貨車,晚間經187公里處、王田交流道前,大貨車的右後輪突掉落。

高速行進間,輪胎在路面彈跳,飛向南往北對向車道砸中鐘姓男子的自小客車,擋風玻璃當場碎裂,車輛從內線車道滑向中線車道,後方轎車閃避不及追撞。

兩輛車橫停車道上,一輛大貨車又撞上兩輛轎車,造成連環車禍,國道警方趕至將乘客送醫,有多人腦震盪,鐘姓男子頭部也受創,共6人受傷。

邱一度否認過失,主張被拖吊車疏於保養,致輪胎脫落。

法官認為,邱未妥善檢查被拖吊車輪是否鬆動,就算被拖吊車保養有疏失,他仍有過失責任。

【2010/11/01 聯合報】@ http://udn.com/

標籤:
瀏覽次數:17    人氣指數:617    累積鼓勵:3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法律櫥窗:投資人一定要注意的投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堅持做自己認為對的事』
 
更多功能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