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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說廢不廢死刑
作者: Cookie 日期: 2010.03.27  天氣:  心情:


最近這話題又被炒了一次,讓我忍不住想跳出來參一腳。

我站在一個好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這件事,真的是最客觀不過了。

首先,我是不贊成廢死刑的,也就是我支持死刑。

我想的很淺,只能想到死刑應該是有關要不要寬恕這件事。

先說到幾年前我跟一個女孩討論到有關強姦犯要不要閹割這件事好了。

女孩很堅持人都該給他機會,而我堅持著站在受害者角度,不願意讓這樣的人繼續持有"凶器"。

但女孩說了:如果站在犯人的角度呢?

我想一定有些犯人是"一時"鬼迷心竅,控制不住慾望而犯罪,這樣的人可不可以給他機會?

很好,就是這"一時"的錯,害了另外一個人一輩子或者是一個家庭的未來。

我們該不該給"一時"機會?

既然錯誤已經造成了,那可不可以給他彌補的機會?

噢好問題,這問題好到我差點不知道該怎麼說,幸好經過我思考三年之久,我還是沒想出來,所以我決定照最原始的情感決定。

還是讓他們消失吧。

我無法接受一個兇器沾著血在路上走動。

我相信有因正義而殺人,而我也很相信法律上的輕重,一個會犯下死刑的人,在他犯罪的過程中,一定已經有"許多機會"可以停止他的行為。

可是他卻沒有。

當自己把自己的機會用光的時候,怎能在最後一刻還要求別人給他機會呢?

我最討厭不見棺材不掉淚的人,今天不是殺一個人就死刑,也不是搶劫一次就死刑耶,我國法律還沒這麼重吧?

隨便翻一個會被判到死刑的罪,都已經是累犯或重犯,一次又一次的傷害他人,到最後才會出現死刑這樣的判決。

這社會很寬容了,不是古代社會那樣偷人就要浸豬籠的地步。只是很多人不懂的珍惜別人的寬恕,對這個社會"軟土深掘",噢就像現在很多聰明的青少年,知道未滿十八歲很多罪都不會太重,所以很大膽的犯下許多令人髮指的罪行,畢竟有少年法阿。(我不信他們真的不懂做那些事不是犯罪,張著大眼睛說不知道是最令人厭惡的無知阿!)

人命何其珍貴,生命沒有貴賤這我都認同,但傷害到他人的世界的是我最不能接受的事。

寬容是給懂得珍惜的人,過多的寬容就是放縱,人會懂得反省是因為每個人都知道別人底限在那裡,當你沒有底限時,人就很聰明懂得無限猖狂。

我不用提什麼數據或他國的比較,我就可以想像的到廢除死刑後會有多少人仗著"反正死不了"的心態在犯罪,因為一切逃不過人性阿。

就跟沒有考試的話,誰會想去讀不喜歡的書?偷東西不會被抓的話,誰還想付錢?殺一人跟殺十人一樣結果的話,誰不會放手一搏的逃亡?

還有更多更多的因素可以考慮進去,但我只想說以我的情感是無法接受的,我可以體會恨一個人恨到不願意跟他呼吸同一世界空氣的感受,那就是被害者的心情。

人可以選擇寬容一個人,也可以選擇恨他入骨,而且沒有人能夠真的知道那一種會比較好受!

寬容一個人,並沒有那些大師說的那麼海闊天空。因為你只是把對方的罪放在自己心中,由自己承擔而已。

他們大概無法想像,因為恨一個人,所以快樂這件事吧。

有時候寬恕會逼瘋自己的。

死刑有存在的必要,因為我們逃不過自己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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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4-03 22:02
她, 33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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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3-27 21:30
她, 35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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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3-27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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