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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一封給律師的信
作者: 狐仙~小雪柔 日期: 2015.03.05  天氣:  心情:
王律師您好:

  下午打給您,真的十分突然,很抱歉,因為是蠻緊急的事。其實師父的案件是在今年1月12日發生,而我和另一位新莊總局的刑事警察,都覺得事件很荒謬,覺得告不成,且當日來處理的新莊派出所警察,也對那位小姐說,沒法子告,因為光憑她本人口述,且在有穿衣服的情況下,沒有錄影和錄音,怎麼有法子成立?卻沒想到,昨天師父接到分局警察電話,要在今日星期三下午二點到案說明。

  不過,在1點50分時,警察突然打給師父說,因為今天他勤務繁忙,所以要改期,改到下星期二,至於幾點,還要看最近排出來的班表才知道。所以,時間延到下星期二。

  另外,今天那位新莊總局的刑事警察也有來做復建,這位警察因公受傷,本來是在做外務,現在改調內勤。他有幫師父看這個案件,也覺得不成立。不過,師父有問他,怎麼二個月後,才來做筆錄呢?這位警察說,因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可以到半年,所以可能是當事人改變主意,再度提告了。

  但是,很奇怪。像我們房客叫三位年輕人來傾倒垃圾,當場被抓到,也是當天做筆錄。而告不告,是六個月內才決定的事情。但像這次,一拖就拖二個月才做筆錄,就很奇怪。因為筆錄和法律追訴權是兩回事,筆錄至少要在三天內做吧!不然,都相隔二個月了,且沒有錄影和錄音,對於兩造的一面之詞,可信嗎?而且有記得那麼清楚嗎?

  不過,今天會和律師您說,未來如果要麻煩律師您出馬,來幫師父的費用由我付的原因是因為師父他比我爸多一歲,算起來年紀是39年次的。本來應該是含飴弄孫的時候,卻沒想到在五年前,他在台中自己要出來開推拿的店,用自己的房子抵押。結果~技術雖好,但不懂行銷,結果慘敗收場,妻子和師父離婚,而跑去大陸幫女兒帶小孩,賺取一些生活費用。而留在台灣的另一個女兒,她也有家庭,只能偶爾傳個簡訊問候父親,吃飯了沒之類的家常話,至於兒子則沒有連絡。

  在走官司的一年多,每每氣喘發作,都是緊急找師父。得知他為了投資失敗,不但房子沒了,也弄得妻離子散,所以固定都是讓這位師父每星期推拿的,讓他賺。至於,那位讓師父推拿的新莊總局刑警也很緊張這個案件,他今天來推拿時,剛好我針灸完畢,又上樓去找師父。而警察說,最好是請師父在下星期二之前,找個時間先去問承辦警察,問清楚,為什麼在二個月後,又要做筆錄?是發生什麼事情?對方那邊如何?

  老實說,我們都很同情師父。並且,今年師父他在過年前跟我借二萬元,是他在離家鄉五年後,第一次回到家鄉去,去看他養父母的兒女,也算他的兄弟姐妹們。師父從小是被認養的。而過去師父跟我借錢都有借有還,有時是到月底,剛好手頭緊迫,沒法子去買要給病人貼的特殊藥布,才向我預借,而一等發薪水,師父馬上還給我了。而每個月,師父還有還錢給當初一些老朋友,他們在當初他開店時,有借錢給他。所以,師父一個人獨居且租屋在板橋,一個人過得也是蠻清苦的,且沒有家人陪伴。

  我們這些病人,就好像師父的朋友和新的親屬,有些歐巴桑都會拿自己做的泡菜,或買的水果,還是買的便當,都會給師父吃。師父是台南人,他說我們台北很溫暖。

  所以,我也知道他無力應付這種情況,而且對方要怎麼出招,也不知道。但是,我很了解,對於從來沒有接觸到法律層面的人,一遇到被告,會很恐慌。在一月發生時,我就曾對師父說,請他不要恐慌,如果有什麼事,我會請律師處理,而費用由我來買單。所以,將來的費用,由我私人另外付清。

  我也不知道這樣處理,對不對?是不是在多管閒事?不過,就我本身來說,如果我不參與,我自己會覺得很難過。因為師父可能會丟了他的工作,且他現在還在躲著銀行追債,而推拿的工作都是拿現金,沒入帳戶。如果這裏工作沒了,他要怎麼生活?且那天那位小姐來找他的情形很奇怪,好像有人特意指使。

  因為這位小姐是第一次來的病人,而第一次來的病人,通常在樓下給醫生看診後,領完藥,到樓下去推拿,只要憑藥單,可以付50元推拿10分鐘體驗價。第一次病人,通常都是坐在沙發上,等師父們誰有空,就會幫誰推拿。但那位小姐,第一次來,在從沒看過謝師父時,就有法子直接走到謝師父專門用來推拿像我這種老客戶的房間裏來要求師父推。並且,在她覺得有被摸屁股,不是在當天發作,而是隔天帶著她同性戀的那一位女友一起來叫囂謾罵,那位同性戀女友在昨天也和她一樣有來推拿,卻都沒有事。

  不知道對方怎麼會在從沒來就診和推拿的情況下,在兩位師父中,就知道誰是謝師父?並且,知道那個特殊常客用的房間呢?一般外來客,都是在外面等待的推拿床做的,旁邊就有他們診所的服務小姐。

  很奇怪,但我個人的希望,不管未來要走怎樣的官司方式,我會繼續幫忙師父走這段過程,付這些費用。同時,絕對不想讓這種只會欺負老人的人得逞。想想看,師父已經妻離子散,身無長物,如何支付對方開口的任何費用?且沒有的事,就是沒有。這種勒索的行為,真令人痛恨。

  所以,有任何消息,會跟王律師您報告的,再請您多加幫忙。另外,我們家那二位房客,第一和第三間有沒有告過來?如果侓師有收到法院的通知,大概我們也要開會了。現在心情其實也是七上八下的,還管別人閒事,大概是覺得如果當初沒有董事長管我們家的事,大概我們家也是家破人亡。如今,一位老人的生命在我的眼前,只要沒工作,對他是很嚴重,大概我也不能不管的。因此,請侓師不要讓我的家人,我爸和我弟知道這件事情,而這件事情由我自己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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