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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新聞...網路之狼
作者: 蘭陵笑笑生 日期: 2007.06.14  天氣:  心情:
一名16歲少女與李姓男友分手後,前天中午李與楊姓友人突然找她出去兜風,楊趁機性侵少女。少女返家後向母親哭訴後報警處理,楊到案辯稱雙方是情不自禁,被警方函送法辦。 少女表示,她在網路上認識大她2歲的李姓男子,雙方經常在網路上聊天,進而交往成男女朋友,也經常相約出遊,但交往一個月後,李漸漸與她疏遠。少女雖極力挽回,但李仍表示雙方不適合交往,雙方已半個多月未連絡。 前天中午,李姓男子突然約少女到海邊看海,少女欣然答應赴約,李還帶了26歲的楊姓友人同行,但碰面後李卻表示去海邊太遠,提議到他家坐坐,於是帶著少女及楊姓友人回通安街住處。 李隨後表示要出去買飲料回來招待2人,楊姓男子趁李外出,向少女表示有意追求她,被少女拒絕,但楊趁屋內只有2人,強行將少女帶到李的房間內性侵得逞。 事後少女到浴室清洗,正好李購物返家,少女向李表示被楊「上」了,李卻一點也不驚訝,只淡淡回說「知道了」,少女懷疑被設局,返家後由母親陪同報案。 警方將李、楊二人傳喚到案,被控性侵的楊表示,他與少女是在兩相情悅下發生關係,並未暴力脅迫;李則表示他以為楊姓友人與少女已發展為男女朋友,因此未多問。 

這是剛在奇摩新聞看到的....
各位女孩們,好好的看清楚這個世界呀...
好人真的時時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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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6-16 14:03
她, 38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6-15 16:20
他, 34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6-15 12:11
他, 34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6-15 15:55]:

可能吧...願意承認總比掩蓋說自己是好人的好

 
時間:2007-06-14 23:54
他, 34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6-15 00:08]:

是阿...只是危機還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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