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785
 媛柔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捐發票要看對象愛心別被濫用』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道路施工應事先公告,並做好疏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民眾遇公益團體募款時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0.11.07  天氣:  心情:
『民眾遇公益團體募款時,應有的正確處理及應對方式。』-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何明寮指出,依照公益勸募條例的規定,進行募款須提出計畫,經核准後才能進行驀款。民眾若在公共場所如菜市場、百貨公司、公園、馬路邊,遇慈善團手拿捐款箱或發發票箱進行勸募,請仔細辨識有無團體附照片之工作證、內政部登記許可之文件,同時於捐款後應立即要求開立收據,避免歹徒慈善團名義沿街詐騙。
標籤:
瀏覽次數:22    人氣指數:622    累積鼓勵:3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捐發票要看對象愛心別被濫用』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道路施工應事先公告,並做好疏
 
更多功能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