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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請通知你的女兒,老婆~~轉載
作者: 雅 貞 日期: 2011.07.25  天氣:  心情:
主 旨: 請通知你的女兒,老婆,和身邊所有女性朋友~~轉儎

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 !

我收到一封 Email,

我和妹妹討論,試探她是否會中招。

我只說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女孩在哭,很可憐…她跟媽咪一起逛街…迷路了…

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有地址,哭著哀求你帶她回家,你會否帶她回家?

我女兒答:如果在附近的就會。

慘!!!我的女兒也中招了

因此希望大家轉貼出去, 讓更多人知道,感謝!

內容如下.....

今天聽我老婆講的一個新的犯罪手法,事情是發生在他們竹科園區裡一個女同事的身上。

那位小姐下班後,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子在哭,很可憐…就過去問小女孩

怎麼了?小女孩就跟那個小姐說,跟媽咪一起逛街…迷路了…

哀求帶她回家可以嗎?然後指頸子上掛著的一個名牌,哭說那是他家地址......

這位小姐不疑她有詐的,就牽著小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

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

找到那個小女孩的家以後,她按門鈴,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瞬間失去了知覺......

待醒來之後就發現...........自己被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面......

屋裡連件可敝體的衣服都沒有,地上卻滿佈著........自己被扒光衣服後各種不堪入目的裸體照!

可憐的是.....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看見........所以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同情心。

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

走丟小孩的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 ~~~~~~~

流傳的訊息:請大家:~~請通知你的女兒,老婆,和身邊所有女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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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7-25 22:15
他, 60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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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5 20:32
他, 69歲,彰化縣,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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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5 19:55
他, 49歲,彰化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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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5 19:49
他, 99歲,彰化縣,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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