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渴求愛情與自我肯定交織的天羅地網中,一不小心,即使情場高手,也難免掉進自我催眠的溫柔陷阱中。 豔遇或是厭遇?都是一體兩面,曾在一本書裡讀到:在巴黎,如你答應和一個陌生男人喝咖啡,等於同意和他上床。 曾聽過男性朋友說,接觸過各國的旅客,在他觀察之下,台灣女生最單純,講得白一點,就是最好騙。 想想豔遇還真是危險因子呢,旅行中發生的戀愛,或長或短,或激情,或平淡。我不敢也沒有勇氣,更不鼓勵周遭好友期待發生這樣的機率,當然有人因為旅行而結識了真命天子,但可別被浪漫的迷湯沖昏頭了。 雖然人生到處充滿驚奇與試鍊,一個人隻身在外,我始終很難與陌生人搭訕起來,許多的可能都要防範,這會不會是陷阱設局的第一步? 我不相信跨國遠距離的愛情,豔遇是插曲?是戀曲?都有可能,但更多的是回國之後就不了了之。 且不管艷遇怎樣發展,有朋友的基礎,才會彼此珍重。 女人,自己的生命之姿,上床的自主權很重要!與其說豔遇,不如說廣結善緣吧,和當地人單純地做朋友也是一件非常快樂的事。 流浪,隨遇而安;卻不隨波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