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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家有寵物的飼主,應特別注意的事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0.11.13 天氣:
心情:
家有寵物的飼主,應特別注意的事。**『縱狗嚇倒騎士 飼主吃官司』-本文摘錄自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記者邵心杰/台南報導】 2010.11.13 02:46 am
今年4月間歐姓女子騎重機車行經台南市南區新建路36巷口時,被突然竄出的黃金獵犬衝撞,人車倒地受傷,李姓飼主涉及過失傷害,台南地檢署昨天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檢方調查,當晚10時,李姓飼主帶著愛犬前往新建路36巷口活動,卻未為牠繫上鍊條或其他安全防護措施,任黃金獵犬在巷口道路上活動;歐姓女子騎重型機車行經該處,沒想到黃金獵犬突然竄出,衝撞機車,致使女子人車倒地,因而造成她右側顴骨及右肩鈍挫傷。
檢方認為,飼主本應注意愛犬的活動地點若屬公眾往來道路,應防止犬隻侵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以免發生危險。因此,認為李姓飼主涉及刑法第284條第1項的過失傷害罪嫌。
【2010/11/1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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