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勇於作夢",二十五歲"拚命賺錢",三十五歲"重新出發",四十五歲"不堪回首"!
昨天,好友興沖沖地跟我分享心得/感想.
他說, "愛旅遊",是為了留下美麗的回憶..卻被 I 潑了一大盆冷水,真是過意不去,在此跟他說聲"對不起"!!也澄清一下我的想法 :
苦不堪言的回憶: (1)災難(2)死亡(3)愛--這個"愛" 包含了, 揮霍的愛,漸行漸遠的愛,挽留不了的愛...這跟"旅遊"哪有相關呢 ? 且待我慢慢道來.
"旅遊"總要用相機,用錄影機,用腦袋,用筆...留下些痕跡!往往也留下了"當下"心愛的人的巧笑盼兮,美目傳情之類滴. 然而,時過境遷之後,卻成了包袱,重重的包袱!( 有點像是離婚的前夫前妻,是不是要把甜蜜的結婚照銷毀一樣. )
四十五歲的不堪回首是這樣--我可不想看到男友和前妻的恩恩愛愛照片,也沒興緻看看他們的結婚DVD(錄影帶).. 呵!
別忘了, 現在的"旅遊照",將來會成為"沈重的負擔"或"甜蜜的回憶",端看"愛人"有沒有換人.
~~ 後記 ~~
這篇日記是想提醒自己也提醒天下有情人,珍惜"陪在身邊的人".
我不想一直思念(懷念)--舊愛,最愛,不想用那些殘存在腦海中 ( 或照片/影片中) 的美好回憶,折磨自己了 !!
邁開步伐,往前走. 頻頻回頭只會傷害了"陪在身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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