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16歲,我17歲---正當我們升高二那年暑假,相遇在圖書館
無所事事發著呆,抬頭一看,有個正妹穿著我們學校的制服耶!
也不知是那根筋不對,就覺得她很漂亮,一股邪念油然而生--- >把她
腦子裡浮現一堆把妹策略,軍師團也絞盡腦汁,便開始怖下天羅地網,讓她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每天生龍活虎的開心上學,就是想要看到她,不到一個星期她就下海跟了我~~~哈哈
轉眼間就是七年
天天載她上課,卻怎麼也不嫌累!無奈的被她父母親發現
當時她的父母親是非常討厭我,一方面年紀小,一方面我家裡窮,讓她父母親堅持反對我的出現
年少無知的我,那管三七二十一,就是要把她女兒帶出來,僅管見上一面也好,說句話也好
伯父.伯母小弟我一定要把到你女兒才干心!
她所承受的家裡壓力,未曾對我提起,因為她也不想給我壓力
隨著時間流逝,慢慢開始承認我的存在
記得有一次去她家找她,猛按電鈴就是沒人接,心裡便開始胡思亂想,隔二分鐘按一次電鈴,每按一次就唱一首歌
唱到她媽媽說:我女兒不在家
我:你不要騙我
母;真的不在,我幹麻騙你?不信你不會上來看唷!
我:馬上衝上去找,唉丫!伯母我錯了
母:知道錯就好!
(她母親是最難過我們分手的人)
在學校,她永遠考前三名,我也永遠考倒數三名
一開始我很努力讀書,想拼個前三名,實驗証明:我不是讀書的料
慢慢把腦筋動到她身上,開始教她怎麼作弊給我,以前我們只有B B CALL,叫她考完後馬上傳答案給我
一回生.二回熟的教育--- >第一次因為她會怕,結果多傳一個答案,害我就這麼重補修一科
其他科很順利通過,哈哈!
交往告一段落,即開始對外宣告主權,我選擇在聖誔舞會時,對著全校男同學--- >她是我的女人,你們不要對她動腦筋(現在我真的做不出來),連老師都傻眼
出社會後,我們面臨種種考驗,她的身邊多了一群狼狗,我的身邊多了一堆追求者
我告訴她:別人怎麼影響誘惑我們,我們沒權利干涉人家,但是我們有權利對我們,所愛的人做出選擇
世界不會為我們所改變,但是幸福是你跟我都可以掌握,一旦走錯就是我們這輩子沒緣
最單純的年代,做出互相照顧的選擇
只怪我們認識的太早,用心改變我們的生活,為她創造一個天天驚喜的生活?
為了避免狼狗群的追殺,我叫她不要去打工,這些責任我來扛,一個人努力工作,讓我們的生活免於經濟壓力所苦
老天爺終究拆散了我們,一個萬萬沒想到,就輸掉七年感情
此時此刻的我依然沒怪她,怪只怪我太笨,想的不夠周全
分手八年了,對感情一直無法像以前的傻勁,很後悔當初沒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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