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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網拍糾紛案例-『『惡評賣家出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0.11.20  天氣:  心情:
網拍買賣糾紛案例-『惡評賣家出氣 買家挨告送辦』 **本文摘自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記者牟玉珮/基隆報導】 2010.11.20 03:44 am


潘姓男子在網拍上購物,因不滿遭張姓賣家牽連,害他帳戶被警示,造成困擾,給予賣家「極差」評價,未料因此遭到張控告妨害名譽,雖然潘解釋給賣家負評是買方的權利,也是基於事實;但張姓賣家認為這是「報復性」評價,害他商譽受損而堅持提告,警方訊後只好把潘依妨害名譽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基隆巿張姓男子在拍賣網站上販售禮券、餐券、溫泉券等商品,今年8月27日因購物糾紛,遭台中客戶控告詐騙,害得張用來與買家匯款交易的銀行帳戶被凍結。事後警方查出並非詐欺,張的帳戶也在9月2日獲解除警示。

沒想到住高雄的潘姓買家,因與張姓賣家匯款往來,帳戶竟也遭警示。警方發現,潘姓買家今年8月9日網路下單購買超商及百貨公司禮券,匯款9萬4千元給張姓賣家,因張剛好沒貨,8月26日退款給潘,8月27日因為張的帳戶遭警示,連帶使潘的帳戶也遭牽連一起被凍結。

潘姓買家8月30日到銀行領錢,才發現帳戶被警示,錢領不出來,連帳戶都不能用。雖然張姓賣家透過電郵向潘解釋前因後果,澄清他沒涉詐欺,也已獲得解除警示。

潘姓買家打「165」反詐騙專線詢問,得知自己的帳戶要解除警示,必須向張姓賣家要帳戶資料,還要到派出所做筆錄,覺得很麻煩,又因與張溝通不良,氣得在9月5日下標購買張姓賣家的溫泉券時,在滿意度評價上給予「極差」評語。

雖然事後潘姓買家帳戶獲解除警示,錢也領回,但評價一給就不能重新編輯或移除。張姓賣家責怪潘姓買家「挾怨報復」,害他商譽受損而向警方提告。

律師林宇文表示,若「評價」的前提是客觀事實,出自於本人好惡的主觀認定,要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罪並不容易,但若故意歪曲事實,可能就涉及誹謗。

【2010/11/2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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