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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野生動物保育【三】果子狸;上
作者: 冬陽 日期: 2014.02.26  天氣: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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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果子狸在台灣是身份奇特的動物,一方面是保育類動物,一方面是家畜《有農場專業飼養,『成年狸』人們是可以屠殺:食其肉、啃其骨、寢其皮、、、用途與牛、羊、豬、、、等等家畜無異!》當然也有人把它當成寵物養,果子狸有野性也是可馴養,果子狸外形也很優美、、、◎★☆★◎



當年農委會大力推廣飼養果子狸,主要用途自然是肉用啦,它和山羊、雞、鴨、鵝、鴕鳥、、、用途一樣、、、送入餐廳,作成一道道的菜,加惠食客!補補身子【各位可不要見牛不見羊哦!果子狸就是一種家畜、果子狸的肉好吃哦  ~~~  】有利可圖之下;於是很多農民就大張旗鼓、四處張羅、貸款、質押、、、集資,建立農場、開始養殖果子狸 ~~~  ◎★☆★◎



時光飛逝、好景不常:沒多久立法院將果子狸列為保育類動物【當然是那些冷氣學者、專家、、、作出的奇怪結論!】從此果子狸是不得飼養、不得殺害、不得食用、不得捕捉、不得驚擾、不得、、、於是果子狸養殖場立刻觸法了!【雖然他們也是由政府農委會輔導、資助的養殖場、也是E樣觸法!】真是左腳踩右腳!莫明其妙的政府!★☆★  然而惡法亦法!持法人員只負責持法!『惡法』與否不是他們該過問的事項!於是雷厲風行掃平各處養殖場,業積自然會很好啦!【目標明顯、無處可逃!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尼姑!】各地法院也都忙翻了! ◎★☆★◎



當年【果子狸養殖場】一片哀號《是業者啦!可不是果子狸在哀號哦 ~~~ 》持法人員面對這些『犯人』只說『你去跟法官辯白吧!』那時的法官也只能依『法條』判案啊!於是 ~~~ ◎★☆★◎



千江有水千江月,這種情景就如日前上演的『清境農場事件』有異曲同工之妙《政府總是這樣:雷聲大、雨點小、最後是灰頭土臉的蒼惶收攤落幕了、、、》原來政府是害怕人民強力反彈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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