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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美食家的末日危機
作者: TANG 日期: 2011.06.26  天氣:  心情:

 


不知曾幾何時會想要走入品嚐美食之路,以前我很喜歡在家裡的廚房中做一些個人偏愛的料理及飲品,後來在研究所修習時專心投入研究,反而對美食的興趣倒不那麼在乎。但最大收穫則是養成讀書習慣、評論客觀、措詞溫和以及找答案,這也影響到我現在評論食物的法則。說起來有點跳tone,碩士是念政治、國際關係,如何與美食扯上關係呢?亞里斯多德說:「政治即是生活。」生活必與政治有密切關係;國際關係是國家的大戰略,只可惜小國無外交的現實主義環境只能讓我們藉由別的法子突破現狀。這些東西都是離我生活都太遙遠了而美食卻不,我不只是愛美食而更愛美食的背後所蘊藏的秘密。


美食的故事


我在法式甜點專賣店挑了一樣丁點大小的杏仁餅,它的名子叫做馬卡龍(Macaron),俗稱「少女的酥胸」。極盡挑逗的措詞所代表著是它誘人的強度,相傳是出自於中世紀義大利貴族的餐後點心,後來傳入了法國,經過精心改造成為現在極富盛名的法式點心。很多人誤以為馬卡龍是拉杜蕾(Ladurée)所創,在法國第一次記載馬卡龍的紀錄卻是在1552年的小說《巨人傳》中。1792年法國大革命不久後各地混亂,兩個小修女用簡易杏仁食材製作出甜甜的杏仁餅,受到大家喜愛並藉著到處傳教而將此甜點傳佈開來,如今受到法國人的極度愛戴。甜點大師Pierre Herme每年320日還舉辦馬卡龍日(Jour du Macaron 320),當天的店鋪中只賣馬卡龍,作為一種宣傳的手法。


我很喜歡吃一道菜「東坡肉」,厚厚的肥肉經過精心滷製並用棉繩綑綁,入口即化的口感令我陶醉,大家都知道製是出自於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蘇軾之手,這故事出自於蘇軾在湖北黃州任官時,由於當地沒有料理豬肉的習慣,而蘇軾又喜愛吃豬肉因此做出這一道美食,讓我朗讀一下《豬肉訟》:「淨洗鐺,少著水,柴頭(ㄧㄢˇ)煙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侯足時他自美。黃州好豬肉,價賤如泥土,貴者不肯喫,貧者不解煮。早晨起來打兩椀,飽得自家君莫管。」(出自《東坡詩集》)這麼好的東西在有錢人眼中如泥土般,不值一提,在窮人生活中也是麻煩物,經過東坡居士「」,這道晶瑩紅澤的東坡小菜,成為相傳至今的不敗佳餚。


我喜好每樣美食佳餚背後的典故,也樂於品評食物。我樂於體驗、感受而不拘泥於形式主義,就算食材說錯了,也甘願接受指正,這才能把美食詮釋的更完整。


享受人生


根據衛生署的報告99年國人平均壽命是79歲,而男性則是76歲,今年我要34歲了,換句話說我還有42個年頭,人生如此短暫,就該好好享受生活,不該再為了傳統、習慣等形式而生存,所以我要享受人生。享受並不代表奢華,更深層的說是要體驗與感受。美食酒賜的體驗與分享就成為我的生活目標之一。如今社會富足,懂得養生的人也很多,因此對於許多美食可是拒之於千里之外,這我倒覺得可惜。農家之人不食牛,回教人不食豬,佛教者對食物禁忌更繁文縟節,這是信仰者對信仰的態度,可敬佩。倘若對「食」重新追求其本意,我會套用正義論的「無知之幕」的議論,用孔子的話來證明「食、色性也」,因食是人的天性啊!當然這是我「飲食」的態度,我的人生當然不僅於此,在我的部落格裡,也可以找到其他東西。


文本中的美食家


「美食家」一詞聽起來應該是指一個品嚐食物的實踐者。他不一定是廚師,它也可以是從事別種行業的人。


美食家往往是權威者,其中也蘊含著某種專業主義。尚‧德‧拉‧布呂耶在《有個性的人》一書中表示「美食家族群中的佼佼者,擁有吃得好、吃到心滿意足的天分:我們不會再看到一個能吃的這麼多解吃得那麼好的人;他還是佳餚的裁判,不大允許你對他反對的滋味產生興趣。」


但是從宗教的層面來說,美食家並不被接受,西元5世紀的苦行僧尚‧卡湘等人就依據《加拉太書》第五章「肉體的情欲與聖靈相爭」,譴責無節制飲食。另外1393年有本書《巴黎的家長》中有這樣闡述「貪食之最有二:一是吃了太豐富的食物,二是貪婪且過分提及飲食。暴飲暴食之罪乃是魔鬼之樂。」


以上文本中似乎把美食愛好者妖魔化了,或是過分權威化,那我們應該要怎麼去定義美食呢?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人類學教授Sidney W. Mintz在《吃》一書中斷然的說「美食即是自由」。飲食讓奴隸門漸漸享受到能夠掌控事務的自由,然而能在食物上發揮判斷力發展出比較法、奠定口味的特色,卻有助於顯示,早在自由真正降臨之前,奴隸就已嚐到自由。因此能夠吃美食不盡然是爆食或無節制的象徵,其實更貼切的說是自由的滋味。


美食得卻誘人,而且是良好的溝通管道以及生活方式。蘇東坡流放黃州五年,並沒有頹心尚志,但也沒有太大作為,不過是中規中矩但是他在生活上可不得了。在那他享受各種飲食卻也體會出許多哲學意涵。因為吃美食要殺生,卻有了疼惜殺生的念頭,因此他講究美饌卻也提倡「戒殺」。蘇東坡他到底是個美食家,能省錢卻無法解饞,他也自稱自己是老饕,這倒是有趣。在黃州也因為飲食結交不少好友。


美食家與美食主義者應該有所區分。美食家應該是無所不吃的,就字義上解釋「美」形容詞,「食」泛指食物、食材,名詞;「家」在此指的是人、專家。也是形容會吃美食的專家,因此沒有框死,他可以主、客觀去判斷食物是否完美,吃得到就可以評判。而美食主義呢?對於美食的解釋同上,就「主義」一詞,它是一種意識形態,也是種主觀的意識,也就是說我認定他是什麼,就先入為主而難以動搖。因此美食主義者指探究美食,非美食就不去探究,很容易在還沒吃到這項東西時就先受到別人的影響而不去嚐試。最常聽到人們說我只吃好吃的,這就是標準的美食主義者。美食主義者可能會盲目的追求米其林等級而無視市井街頭的小吃,美食主義者可能會依價位做個人的價值判斷,美食主義者能會用更多元的評判和立下美食標準,因此不可違之。


蔡康永在韓良露的書中序寫到,美食有兩種:一種我吃得到的,跟我吃不到的。他寫道:「我吃得到,這美食算數。我吃不到,那就萬事皆休。」這是美食家的基本精神。而韓良露的美味情境,她自述:「與其說我是好美食之人,不如說我愛美味恰當些。」又述:「美食,如美人,彷彿有些客觀標準,不管是標幾顆星或多少名人點選過,都有如選美會訂定條件,也許有些道理,但常常與己無關那裏比得上自己覺得味美之物呢?」這也突顯出美食家的一個信念,雖然韓良露的形容比較自我但這仍是美食家的表現,美食家是可接受Challenge的,而不如美食主義者的有所選擇。


美食家的危機


既然美食主義者的條件較為嚴苛,相對美食家的標準則較為鬆散。往往會有些隱藏問題,比如說對美食判斷的道德標準。美食主義者是專業主義掛帥,他們會用各項指標去判斷食物的好與壞,當然用字遣詞上自然會以一種成績式的方法去呈現,像是米其林的密秘客們就會依照一些公定的指標給予餐廳評分,最後決定是否給予一顆星或一個插匙,或是摘掉他一顆星,用學術一點來說,這是有種計量研究的意味。因此產製出較為客觀的標準。


而美食家則否,美食家的判斷範圍沒有如美食主義者那樣狹隘,但是往往容易出現一些危機。比如說較為青色或是自喜好判斷美食,或以正義為由的美食家會到處品嚐食物,但沒有一種標準也沒有道德約束,而給予評價,這樣評價的學問可就大了。往往很多人就忽略了這一點。比如說很多部落客喜好評斷食物,但是在用字遣詞上忽略了客觀用語,最後遭到商家控告毀名譽。用語如何客觀呢?這就存在了道德規範性了,如果你能用待加強取代難吃等用語,或是直講商家環境骯髒卻提不出切確證據而公然放在網路上討論,這裡所當然成為了公然侮辱的該當性。相對著,不但破壞了美食家的精神也製造出美食家的危機。


誰殺了美食家


上述案例是不久前才發生的,這案例告訴美食家們,行為必須受到約束,此判例一出,雖然可能將會使許多不敬業的商家有更多理由不求進步,卻製造出殺了美食家的血滴子。但是這也告訴美食家們,評斷食物可以主觀,但是公開資料則必須客觀,總評也許要玩點文字遊戲,也就是要「相對主觀而客觀」,這樣不但維持了美食家的道德正當性,也可以避免觸法的該當性。當然會有一群人會不符如此判例,並認為他們是正義的一方。這就像是Sanders說的如果把這胖子踢下橋,讓它阻止了這輛車去撞上輛外四個人一樣,你要如何去抉擇甚麼是符合正義的標準呢?把自己當胖子?還是讓商家繼續如此不長進讓更多人失望受騙呢?


但是在此我並非譴責部落客,也必許譴責商家的不長進,這案例更凸顯出台灣在觀光或飲食上必須有一套評鑑制度,雖然最好不要由政府介入,就如同米其林指南一樣由私人公司制定,有了評鑑制度自然可以訂定出商家等級和標準。在未來開放的觀光環境上,才能讓軟實力走向正當、正確、有影響力。而不是自以為吸引人進來就是軟實力,而忽略外國人帶出去的是影響力還是扼殺力。


最後----不太有型的美食家


我也到處吃,也努力的閱讀與評斷,我會在部落格裡評斷美食。「食」對我來說,已經產生了某種特殊關係,而不是為了「飽」而吃。我喜歡旅遊、喜歡美食、喜歡寫作也喜歡思考;當然也有我討厭的,我討厭不切實際、虛偽的,飲食其實是最真誠的。對於吃,我秉持這慢食嚐滋味;對於品嚐,我約束自己客觀;對於關係,我還在期待著夠更進化。如果觀「食記」去判斷美食,我不幹這種事。為了花了錢吃不到原本想像的美味,我就不會再去了。我不會因為失望而攻擊,也不會刻意吹捧。對於美味關係,總之,人對於美味要忠於自己而享受之。歡迎大家來到《湯大帥非型日誌》分享美食吧!讓美食家不再有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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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26 22:30
她, 41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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